醫療常規就是不用照四肢 而且現在門診 一個病人都只能看幾分鐘
超音波幾秒鐘掃過去 只是看見重點部位
剛好那幾個重點部位都是正常 所以你硬要說醫師有疏失也很難
雖然其他醫師都會佛心來著幫忙掃四肢 或是幫忙數手指
不過現在醫師為了多接產婦 門診都是七八十個號
哪裡會佛心來著一個一個產婦數手指 醫師也是要賺錢啊
就跟法官一樣 判決書能複製貼上就是複製貼上
直接跟有錢人請的大律師要電子檔複製貼上就完成判決書了
哪裡會一個字一個字看賤民在狀紙中寫什麼?
大家都是為了賺錢 誰會去管別人家裡面的事情啊!
連郭瑤琪案這麼冤 檢察總長都不要提非常上訴
現在監察院在施壓 檢察總長顏大和:嘻嘻 我回去看一下報告再研究要不要提非常上訴^^
醫師只要按照醫療常規處置 不管怎樣醫審會都會說沒有疏失的啦
那些佛心來的醫師 自己要自願幫胎兒數手腳 真的是笨死了
要是數了手腳 還說[媽媽 孩子沒有問題 手指腳趾都沒有少]
結果生出來少了一指頭 醫師又要被告惹
那不如當初完全都不要數 反正生出來少一指 醫師也可以說他按照醫療常規不數手指
反正現在保守醫療就好了 全部都按照SOP 這樣法官就不敢判醫師賠償了
醫師千萬不要佛心來著多檢查 大家都防禦性醫療 這樣比較不會有醫療疏失
反正醫師怎樣做都有錯 按照醫療常規 又被投訴怎麼沒有佛心來著多照手腳
不按照醫療常規佛心來著多照手腳 出了問題又說醫師沒有檢查
以後醫師應該直接說 常規超音波沒有在照手腳 所以我沒檢查
你要去做高階超音波 什麼都一步一步按照醫療常規 這樣就沒有爭議了啦
如果法官發神經推翻醫療常規 還可以罵他們文組誤國
相同的 法官也要依照通說跟判例判決 如果沒有按照通說跟判例 也是要受罰
這樣有一定的標準 以後才不會有爭議
不能每次有錢人亂罵人 查證義務只要拿一點雞毛蒜皮的小事
法官就說有錢人合理查證 可以阻卻違法
反觀平民老百姓查證到70~80%可信度 只因為對象是馬狗
就被泛藍法官陳筱珮栽贓構成加重誹謗
為何平民老百姓的查證義務要盡到100%吻合事實呢?
這種沒標準的事情 以後希望不要發生 大家都按照一定的標準 才不會起爭議
平偉:[我的SOP就是換剎車皮先拆坐墊啊] 這種SOP要有統一標準
不能任何人說了算~~~
※ 引述《jayyen7 (小傑)》之銘言:
: 婦產科我不熟
: 但是超音波什麼的是一門很難的學問
: 需要相當強的平面與立體的切換概念
: 所以你在照之前要先知道你要照什麼
: 找了一下報導
: 林姓婦人有複製九張超音波篩檢的照片有八張苦主仍能提供
: 也有去找別家婦產科醫師看
: 那八張有照頭 眼嘴 心臟 脊椎...等等等 看起來的確沒問題
: 所以醫師當然回答沒問題啊
: 但醫師就是沒有照四肢啊!
: 通常四肢要十二週才能看得到
: 一堆在算機率算得很開心
: 問題點在於沒看四肢這件事百分之百發生了
: 缺少四肢的這件事也跟著百分之百發生了
: 沒有照當然百分之百不會知道缺三肢啊 這道理沒有很難吧?
: 所以問題應該在於 四肢有缺陷的機率到底有多少(我猜應該很低 不然不會直接不照)
: SOP有沒有必要四肢一一檢查(畢竟超音波要看之前要一個一個找)
: 再去算做高層次超音波的成本有多少
: 總之 我是覺得那個醫師蠻倒楣的我猜
: 行醫三十年 SOP就沒在照四肢(但有看其他重要部分)
: 然後就栽了這一次
: 不過套一句針扎流程常說的話
: 對於各位看官也許只是低到不能再低的機率
: 對於針扎染病的醫護人員
: 那就是得病跟沒得病的差別
: 幫小女孩 父母 醫師 都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