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檢察機關駕駛適用責任制 勞動部︰確有需要 林伯豐︰公部門做不到 卻要民間做
3.完整新聞內文:
2017-04-13
同是駕駛問題 政府應替民間著想
〔記者羅倩宜/台北報導〕勞動部擬將檢察機關駕駛適用責任制,排除一例一休限制。對
此,工商協進會批評:「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工業總會質疑:「勞動部認為
司機不能丟包檢察官,卻可以丟包其他人?」中小企業總會則指出,這凸顯勞基法確有不
可行之處,應全面修法,不該只為檢察機關開特例。
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表示,勞動部此舉是「只許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公部門
做不到的事情,卻要民間來做,「把老百姓當成什麼?」他認為,同樣是駕駛,全國規定
應一致,「難道檢察機關的司機調度會比客運、貨運業困難嗎?」
司機不能丟包檢察官 客人可以?
林伯豐說,得知勞動部這個最新作法,他非常憤怒,勞動部原本今天下午找七大工商團體
會談,他決定缺席抗議,「這太沒意思了,完全是想找企業去摸頭」。
工總理事長蔡練生表示,勞動部的作法,顯然是鼓勵司機丟包客人或雇主,「民間的駕駛
如果丟包乘客,可以得到勞動部的關心,排除在一例一休之外嗎?」他認為,勞基法很多
規定用個案解釋並不妥當,必須通盤處理,「高速公路經常塞車,遊覽車司機也有時間到
了要下班的需求。難道只有檢察官不能被丟包,坐遊覽車的客人就可以被丟包?」
中小企業總會理事長林慧瑛則認為,勞動部為檢察機關的駕駛開特例,反映了「法的不可
行」,一例一休確有修正必要,該修法就要勇於去做,勿礙於面子問題而讓企業和勞工付
出代價。她說,從勞工的角度來看,不少中小企業主的駕駛想加班,但一例一休卻限縮了
他們的加班時數。
商業總會理事長賴正鎰也說,「從總統、行政院長、立委、甚至勞動部長,都有駕駛,就
會有駕駛調度和超時工作的問題,希望政府能設身處地替民間著想」。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business/paper/1093744
5.備註:
替民間著想? 替大老闆著想吧? 不過 政府真是帶頭違法的好夥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