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全球第二 加拿大解禁娛樂用大麻
3.完整新聞內文:
〔編譯周虹汶/綜合報導〕四年前坦承呼過麻且稱此「從未對我造成任何影響」的加拿大
總理杜魯道十三日將提出立法案,宣告繼醫療用大麻二○○一年解禁,明年七月一日
加拿大國慶日起,娛樂用大麻也在當地全面合法化,追隨烏拉圭腳步,成為全球第二個對
這項「軟性毒品」完全不設限的國家。
明年七月起全面合法化
這項提案由二○○三至○六年曾任加國副總理的國會議員麥克勒蘭(Anne McLellan)
主導,允許民眾持有三十克大麻。根據加國媒體報導,聯邦政府法案將訂十八歲為可
購買大麻年紀,但因目前科學對大麻使用的安全年齡尚無定論,將授權各省政府可以自訂
年齡標準。
加拿大政府宣稱,全面解禁的目的,是為了減少警力、檢方執法成本;較不易成癮且毒性
較小的「軟性毒品」合法化,也有助兒童免於危害身體更劇的其他毒害。各界關注加國
政府在法案中是否會對大麻課徵「罪惡稅」或「使用稅」,課稅將有助政府財政,但若
稅率太高將導致黑市交易猖獗。
由於早預期法案通過,加國市面早就摩拳擦掌等著迎接大麻。但加拿大政壇普遍不贊同,
認為矢言反毒的當今政府有愧政見。不過加國警長一致支持大麻合法化,因以二○一四年
為例,警方查獲近七萬起相關案件,嫌犯多因持有大麻染污名,不僅當事人徒留前科,對
警力而言更是一大浪費。
事實上,杜魯道二○一三年就對美國網路媒體「赫芬頓郵報」大談呼麻經驗,自稱這輩子
吸過五、六次大麻,最後一次是在一場私人晚間派對上,當時他已貴為國會議員,但一切
「從未對我造成任何影響」。
此外,他已過世的小弟麥可一九九八年因雪崩往生前三個月,曾在一場車禍被警方查到車
上「一丁點」大麻,無奈持有大麻的「惡名」還來不及洗刷就驟然離世,也種下杜魯道支
持大麻除罪化的火種。
根據加拿大政府統計數字,逾三千五百萬加國人中,粗估將有超過四六○萬民眾呼麻,
二○一八年一年就可能消耗掉六五五公噸,花費上看四十二億至六十二億加幣
(約九七八億至一四四三億台幣)。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news.ltn.com.tw/news/world/paper/1094117
5.備註:
大麻在各國已經很久是管制藥物,但關鍵是美國在越戰時期,覺得大麻會激起反戰思想
(除了嬉皮之外,當時美國人長期覺得覺得吸大麻的主要是黑人、西裔等少數族群)
所以將大麻正式列為毒品,而且竟然是和海洛因同為一級毒品,當時找了很多"權威學者"
出來背書,大肆汙名化大麻,各菸商順便推波助瀾與大力金援,促使世界各國跟進。
但大麻對人體造成的傷害、對個人社會安全造成的的直接傷害都被現在醫界認為遠小於
菸酒,成癮性也是小於菸酒,甚至有醫界學者主張大麻對神經造成的長期傷害並不比
咖啡因嚴重
除了大家熟悉的荷蘭之外,不少歐洲國家都採取少量默許的方式,也就是身上被查到
幾公克以下的大麻就不會有事,到現在也沒聽過大麻造成嚴重的社會問題。
並不鼓勵大家去吸食大麻,但它的除罪化值得大家更理性地去討論,而不是因為它以前
被列為毒品就先給它貼上標籤,再找各種理由去支持自己的論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