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教化可能 蔡男78刀砍死女友獲判無期徒刑
高市吳姓女子因感情糾紛遭同居人蔡男持摺疊刀猛砍78刀身亡,蔡男砍殺吳女後意圖自殺
未遂。去年9月吳女因未去上班,同事察覺報警,吳女兒子放學返家發現大門反鎖,警消
破門,發現吳女當場死亡,蔡男送醫,依殺人罪送辦。高雄地院審理後,將蔡男依殺人罪
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蔡男(54歲)與吳女從94年9月開始同居,並接納吳女與前夫生下兒子,直到
103年,蔡男因失業無法負擔房貸,房子又登記在弟弟名下,弟弟不願付房貸,要到外面
買屋,經勸說下,吳女在103年7月出資買房。然而,吳女與蔡男兩人經濟、金錢等起衝突
糾紛,感情變淡,加上105年5月吳女與郭男交往,並多次要求蔡男搬出。
法院調查,蔡男因吳女疑情別戀將他拋棄等情感糾結,心生怨恨,趁吳女返家要求復合,
吳女拒絕「你不用講了,就等法院傳票」,「我們沒有什麼好談」。蔡男認為無法挽回局
勢,到客廳拿摺疊刀,朝吳女身上猛次78刀,臉部幾乎毀容,當場死亡,蔡男隨即傳LINE
給弟弟「兄弟再見」,將屋內大門反鎖自殺。
蔡男告訴法官,這10年來對吳女付出很多,用情很深,一時看到吳女移情別戀,受到刺激
。合議庭認為,蔡男不願面對因工作不順利等因素,造成性情改變,影響與吳女所共組家
庭感情轉淡,導致家中僅充斥爭吵,且主觀認為房子是其一輩子心血,不願承認是吳女自
己多年來的積蓄,向他購買房屋,甚至吳女以代付租金,或給付金額方式,仍不願搬離房
屋。
判決指出,蔡男被感情、仇恨因素矇蔽,深陷悲觀妄想情境,以虐殺手法,殺害同居10年
,情同夫妻吳女,讓年僅16歲兒子頓失唯一依靠,並目睹母遭砍殺後慘狀,心理受嚴重打
擊,並非言語、文字所能形容,家庭人倫悲劇,手段殘暴。
判決指出,以「教誨教化」角度審視蔡男改變可能性,確實存在,因本案發生(不可逆)
條件幾乎難以再複製,蔡男再犯風險相對不高,若有完善教化處遇與適當治療,能提高改
善機會,仍可再度更生、重返社會,若施以最長監禁、教化,應足使其深入反省,調整性
格。認為尚無剝奪其生命而與社會永久隔離必要,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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