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7-04-15 13:42:01※ 引述《hide0325 (hide)》之銘言:
: 死者家屬看著影片指說「現在來換移我哥(騎士)了,我嫂子移不動,換移我哥了」、
: 「你移動了車輛移動了傷患,再移動重機,請問你目的是什麼?
: 是要破壞第一現場?造成他只是擦撞的假象?」
: 就護人員證實原本坐在後座的妻子還有生命跡象,最後不治,
: 也因此讓家屬質疑,肇事駕駛擅自偷偷移動病患,造成二度傷害,
: 甚至還把重機往對向車道推,是不是想要毀屍滅跡,疑似想誤導警方辦案,
: 並認為員警也沒有積極調閱行車紀錄器,如果沒有巧遇目擊者,可能真相石沉大海。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414/904660.htm
: 行車記錄器真的是一項偉大的發明
其實這頂多能證明對方的肇事責任而已
滅證部分 我們的刑法規定 滅自己的罪證 無罪
所以那些被逮後還老老實實交代自己的兇器藏在哪裡的兇手真的是白癡
至於有沒有因為移動他人而致死的可能性?
基本上不太可能證明 就算真的有 反正也是個過失致死而已 最多兩年嘛
就算不賠錢和解 關個一年就出來逍遙快活了
所以這件事情告訴我們 當你出了車禍撞死人時 你應該積極滅證 反正抓到了也不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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