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舉報老闆低報工資反GG 國稅局先查他的稅

作者: bubrother (反指標大師骨越寒)   2017-04-17 11:15:14
這很明顯是要轉風向的沒作者灌水新聞
一般受薪人員會被低報薪資的通常薪資
基本上你綜合所得"淨"額(扣完所有免除額)
以單身為例:
所得淨額 =
所得總額-免稅額-扣除額(標準或列舉)-特別扣除額
大概30.3萬(以上還不包含扶養等可以扣除的部分)
爸媽給你扶養再加16.4萬
如果已婚加上有孩子扣除額跟可提列扣除的又更多
所以基本上受薪人員月薪在4~5萬
應該都不需要繳到稅
作者: bluebluelan (新陰流大目錄免許皆傳)   2016-04-17 11:15:00
四五萬要扶養爸媽還已婚有孩子 我還寧可繳稅...
作者: berryc (so)   2017-04-17 11:18:00
樓上中肯.別說扶養爸媽, 養個小孩子都不夠了
作者: f124 (....)   2017-04-17 11:20:00
先解決製造問題的人 政府的邏輯相當正確
作者: berryc (so)   2017-04-17 11:22:00
這就是合法逃稅. 沒扶養事實提列扶養過的了法律門, 過不了道德門 不過這世界就是這樣運作的難怪那麼多人設個人公司, 年收破百大有人在,繳的稅比領薪水年收70~80萬的還要少
作者: bluebluelan (新陰流大目錄免許皆傳)   2017-04-17 11:24:00
紅的明顯 我媽幹稅務的 沒住在一起最好別提列扶養
作者: chivalry70 (火鍋)   2017-04-17 11:28:00
什麼逃稅....提列就是逃稅一定要住一起?
作者: jerrylin (嘴砲無視)   2017-04-17 11:28:00
想撫養也要沒人跟你爭 還有你父母沒收入才合算父母太有錢到時候你的稅基更高
作者: f124 (....)   2017-04-17 11:28:00
報扶養本來戶口就不用在一起阿...
作者: killerbbt (killer)   2017-04-17 11:46:00
扶養一個父母扣4000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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