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 他開應召站 離婚後!前妻也來賣淫
3.完整新聞內文:
這太扯了吧!
《聯合報》報導,桃園市石姓男子是桃園某旅館負責人(已歇業),曾因從事淫媒工作被
判刑,執行後仍不悔改,去年4月起雇用邱姓前妻和韓姓、謝姓共6名女子重操舊業,以一
節20分鐘1000元低價攬客,每次抽取200元到400元不等佣金,其前妻有時還會降價到800
元,不過2個月後就被警方查獲搗破。
石姓男子媒介前妻及多名女子賣淫,法庭上,他坦承犯行,希望從輕量刑,律師也提出「
性產業降低性犯罪」說法辯護,但法官認為性產業如果可以降低性犯罪,我國應該已無性
犯罪了,根本無法作為減刑理由,最後判處6個月刑期,併科罰金20萬元。(即時新聞中
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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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 老闆已經試車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