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到壹週刊一篇新聞
父遭控玩毛毛蟲遊戲性侵5歲女 證據不足不起訴
http://www.nextmag.com.tw/breakingnews/news/280144
一名5歲女童去年9月間在幼稚園向代課老師稱其父(35歲)睡前會和她玩「毛毛蟲」的遊
戲,以手指作為毛毛蟲而插入其下體,其後又稱該遊戲係搭配口訣「1根手指頭啊變變變
、變成毛毛蟲;2根手指頭啊變變變,變成貓咪………」等;代課老師又見女童走路時兩
腳呈現外八,認為案情不單純通報社工疑似發生家庭性侵案。
然女童的父親堅絕否認犯行,女童的母親也作証指稱他們父女兩感情很好,睡前會玩「數
數的毛毛蟲遊戲」,通常都是爸爸先睡著、女兒還在看手機;至於女兒走路外八,是因女
兒包尿布一直包到4歲;另外女童的父親通過測謊,桃園地檢署今予以不起訴處分。(突
發中心張沛森/桃園報導)
想說內容蠻妙的,似乎是烏龍通報
所以想說再找找其他篇新聞看看
想說其他記者搞不好有更詳細的報導
然後就找到自由時報的相關報導
女童唱毛毛蟲歌、走路外八 師通報性侵案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038855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去年9月間,桃園市1名5歲女童在幼稚園向代課老師稱,其父
(35歲)睡前會和她玩「毛毛蟲」遊戲,疑似用手指作為毛毛蟲而插入其下體,又稱遊戲
搭配口訣:「1根手指頭啊變變變、變成毛毛蟲;2根手指頭啊變變變,變成貓咪…」等;
代課老師還發現女童走路呈「外八」,認為案情不單純,通報社工疑似發生性侵案。
檢警調查時,女童的父親否認性侵女兒,女童母親也作證指父女的感情很好,睡前會玩「
數數的毛毛蟲遊戲」,且通常都是爸爸先睡著、女兒還在看手機;至於女兒走路外八,是
因女兒尿布包到4歲造成的後遺症;且女童父親通過測謊,桃園地檢署調查認為並無證據
顯示父親性侵女兒,今偵結以不起訴處分。
大家別懷疑
我沒有連續複製貼上兩次
但是這兩則新聞的內容幾乎九成九一樣
只差在標點符號跟連接詞的變化
感覺是改寫文章而已
已經把明顯不同處上色
這個如果是交報告大概會馬上被教授打零分退件的等級
再看看發稿時間
壹周刊是2017年04月17日 12:16
自由是 2017-04-17 15:18
難道自由時報跟壹週刊合作了嗎?
有沒有新聞內文不同記者寫出來9成9一樣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