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
女告調酒師後性侵 一句「我不怕腥」破功
3.完整新聞內文:
2017年04月18日00:00
1名已有固定男友的女子,去年10月透過網路遊戲認識王姓調酒師,女子背著男友與王男
偷情,不僅王男口爆吞精,事後2人用LINE打情罵俏時,王男問她「你不怕腥味嗎」,女
的還回說「我不怕腥」。事後2人的「腥事」被女子男友發現,女子為了想要證明自己清
白,控告王男有一次趁她酒醉,用手指性侵她。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沒有證據可以
證明王男違背女子的意願,處分不起訴。
檢警查出,20多歲的王姓男子,在台北市東區的一家酒吧擔任Bartender(調酒師),去
年10月間因為玩網路遊戲,認識1名20多歲的女網友,這名女網友雖然已經有1名要好的男
友,但卻背著男友與王男交往。
去年11月間,2人見面並發生性關係,女子還替王男口爆,事後雙方用LINE連繫時談起那
一次的性事,王男還不好意思的問說:「你不怕腥味嗎」,女的則回:「沒有腥味,即便
有,我不怕腥」。
不久2人又一起去看電影,深夜電影結束後,還一起回到王男工作的酒吧喝酒,2人趁著酒
吧打烊後,坐在樓梯間調情,王男在酒精的催化下,從女子的後方環抱著她,手還不安分
的伸進女子的內褲。
結果有一天女子的男友無意間看到她手機LINE的對話,發現2人的「腥事」,質疑女友變
心,女子於是控告王男在那次在酒吧裡,趁她酒醉用手指性侵她。
女子雖然指控王男性侵,但也稱對方要我就給,王男到案後雖然坦承有與女子發生數次性
關係,但辯稱都沒有違背女子的意願,檢察官調查後,認為沒有證據可以證明王男違背女
子意願,因此處分不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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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
台女真的很棒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