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完整新聞標題: 思覺失調害割喉殺女童? 醫:有詐病跡象
完整新聞內文:
高院審理龔姓男子前年闖進北市一所國小割喉殺害一名劉姓女童案,今傳訊受託為龔男做
精神鑑定的台大醫院醫師吳建昌作證,吳男表示,龔男對於部分幻聽幻覺的描述,與典型
症狀不同,有些可能是詐病跡象,男其餘陳述「具有一定說服力」,所以他認為龔男是思
覺失調症(舊名精神分裂症)患者,而且「精神病患也可能做不實陳述」。
龔男(30歲,在押)前年5月29日下午,持菜刀翻牆進入自己曾就讀的北投區某國小,涉
將獨自從廁所走出的劉姓女童壓制在地,割喉奪命。一審認定龔男患有思覺失調症而不自
知也沒就醫,精神鑑定與心理鑑定認為龔男接受治療後,有教化可能性,僅判他無期徒刑
、褫奪公權終身。
全案上訴高院後,合議庭准許律師團的聲請,今年1月分戒護龔男到台大醫院住院再做精
神鑑定,並於收到鑑定報告後,今天傳訊負責鑑定的台大醫院精神醫學部主任兼主治醫師
吳建昌出庭接受詰問。吳男回答律師發問時指出,依照美國精神醫學院的精神疾病診斷準
則,龔男有明顯的聽幻覺,也有從聽幻覺發展出來的妄想,還有某些偏邏輯的思考持續逾
1個月,加上龔男並無自閉症或溝通障礙,「整體而言,我認為他(龔男)是思覺失調症
患者」。
律師團主動追問龔男有無可能詐病,吳男表示,龔男說詞確實有些可能是詐病的跡象,例
如龔男只有聽到人語的聽幻覺經驗,可是龔男的家人、同事都沒提過龔男反應過有聽幻覺
,甚至因為聽幻覺而干擾情緒的狀況。吳男並指龔男的陳述會有「調整的情形」,會講出
以前從沒說過的情形,龔男還很重視隱私、怕被人窺看,但他在家會做些「解決性慾」的
活動,卻選擇有窗房間,「因為可以看到鄰居講話」,照理說,龔男對窗戶應該避而遠之
。
檢察官詰問吳男的學經歷,質疑吳男承認龔男有詐病跡象,卻又篤定認為龔男是思覺失調
症患者,豈不矛盾。吳男先前已自報不僅擁有台大醫學院、台大法律系夜間部學士學位,
還是台大法律研究所碩士、美國哈佛大學法律碩士及衛生政策研究所博士學位,對於檢方
的疑問,他再補充自己通過國考取得精神科專科醫師資格,現在台大醫院精神醫學部司法
醫學召集人,「許多(委託鑑定)大案,是我親自鑑定。」
吳男說,龔男受鑑定時,有些所言不實,但未達確信為詐病程度,且其餘陳述「具有一定
說服力」,所以他認定龔男是思覺失調症患者,他並強調:「精神病患也可能做不實陳述
,兩者並非完全互斥。」
龔男先前歷次出庭,不斷堅稱自己沒有精神疾病,昨被提訊出庭時,雖一反常態宣稱事發
前,家人、同事對他的病情已略知一二,「可能基於保護立場,擔心弱化我的形象,才選
擇不說我的精神狀況」,不過今天聽完吳男證詞,龔男再度發揮糾錯精神,逐一辯駁解說
,包括他的父母是否同年齡、學校師生發現命案的過程順序。
龔男滔滔不絕,連他為何選在有窗的房間「做宣洩的事」,也不忘解釋,他以為那時搬到
新家,不會再有人窺看他的隱私。吳男表示,龔男談話特徵就是內容非常詳細,「細到要
談到重點,需要一段時間,而且因為細節太細了,反而重點沒有回答到」,吳男結束作證
,要求法警陪同離開,不願被媒體採訪,合議庭諭令擇期再開庭辯論。(黃哲民/台北報
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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