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
2.完整新聞標題:
出家人被控猥褻女子否認舔胸 警採到唾液法官判有罪
高雄市張姓男出家人到燕巢區一家醫院外化緣,見有精神障礙女子獨自一人在哭泣,藉口
要帶她求神佛保祐,駕車載她回租屋處舔胸,張男雖辯稱是不小心碰到胸部,但警方在女
子左胸採集到含張男DNA唾液,橋頭地院認為張觸犯強制猥褻罪,判處張有期徒刑3年6個
月。
判決說,張男(67歲,有妨害性自主前科)去年4 月12日身穿袈裟,在燕巢區一家醫院走
廊化緣,見成年女子獨自騎腳踏車至醫院,一直哭泣,女子告知他有聲音要求她到醫院生
產,張見她明顯未懷有身孕,以帶她前去問神佛為藉口,騎機車搭載她到張租屋住處後,
不顧女子反對,以手撫摸及舔她胸部,欲摸下體遭阻擋,女子報警法辦、起訴。
被害女子指控說,張男親吻胸部有一下子,不僅是親一下,她有說她不喜歡這樣,請他不
要這樣做。
張男辯稱,他前往醫院看到女子流淚,沒有懷孕,卻說要來醫院生小孩,懷疑被無形的東
西附身,為了幫助她,才載回他租屋處換車要去找師伯問神佛,她到租屋處躺在房間床上
,要拉她起來時,可能不小心彎腰太低,才碰到胸部。
法官調查,被害女子指控歷歷,警方根據被害女子描述張男住處平面圖、室內簡圖與張男
住處照片相符,案發後翌日被害人報案,員警前往醫院採集她左乳檢體,經送刑事警局鑑
定,檢出與張男型別相符之DNA唾液,認為張男所辯為卸責之詞,依強制猥褻罪判刑。
https://goo.gl/Y6oBU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