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vigale (阿比蓋爾)
2017-04-19 09:20:40※ 引述《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之銘言:
: ※ 引述《ipadmax (ipadmax)》之銘言:
: : 6. 375減租/耕者有其田/公地放領 .......
: : 呵呵! 請問犧牲的是誰 ? 稀釋本省人的土地,土地被分割出去......
: : 告訴你啦! 如果這些土地變革是由日本人操作的,你看國民黨會怎麼說
: : 別人的土地,政府一個政策,就變成別人的 ? 請問 地主有何補償 ?
: 我還以為這是常識, 原來不是....
: 公地放領的土地是公有地
: 耕者有其田的地主補償是台泥、台紙、工礦、農林四大公司股票
我小時候從課本上讀到三七五減租和耕者有其田的時候,
也是傻傻的認為這是對人民很好的土地改革.
直到有一次跟長輩聊到, 才知道多少人對這些政策恨得牙癢癢.
耕者有其田確實有補償股票沒有錯,
但對當時的地主而言這叫用一堆沒價值的廢紙換你的土地.
有多沒價值? 拿回來的一整疊就放在客廳茶几上.
有朋友來家裡喝茶, 就叫他自己拿幾張回去.
不管這些股票之後多麼有價值, 那時的人就真的覺得那是廢紙.
所以這個交換並不是雙方合意, 只是單方面的逼迫而已.
如果這樣還覺得沒有問題,
那我這邊有一個可以帶來幸福的壺, 便宜算你10萬塊就好了.
再談三七五減租,
-佃農對地主繳納的地租,以全年收穫量的37.5%為上限
-租約期滿後,除非地主收回自耕,否則仍應租給原佃農
-地主若要出售土地,原耕作之佃農有優先承購權
好死不死我有個親戚有塊地被三七五減租了,
幾十年後佃農的兒子不耕作了, 生產量是0, 所以完全不用給地租.
親戚又不是農民, 所以不能收回自耕.
想要賣, 好了, 早期地政非常混亂, 不知道在搞什麼,
讓佃農在農地上蓋了農舍, 還拿到了房屋所有權.
要買給別人, 別人也知道土地建物所有權處理起來很麻煩, 不肯買.
要賣給佃農, 他說他沒錢, 反正你也處理不了就免費給他用吧.
告上法院, 法官居然說人家是低收入戶, 要有同理心.
所以那塊地只好一直卡在那裡, 什麼事情都不能做.
然後地價稅每年還是地主在繳喔. 好棒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