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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ocoball (巧克力球) 看板: PingTung
標題: [資訊] 屏東市長林亞蒓夫婦涉貪 均被重判16年
時間: Wed Apr 19 16:43:13 2017
屏東市長林亞蒓夫婦涉貪 均被重判16年
2017-04-19 16:33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國民黨籍屏東市長林亞蒓與夫婿陳俊良(已改姓氏為藍俊良)
夫婦涉貪案,屏東地方法院經過17個月的審理後,合議庭今依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共同連
續犯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重判2人應執行刑16年,遞奪公權5年,另一黃姓涉案
廠商則獲判緩刑,引發各界關切。
陳俊良擔任屏東市親子文化服務協會、屏東市才藝創作服務協會、屏東市終身學習服務協
會、屏東市希望工程服務協會、屏東市新世紀婦女服務協會等五個協會的總幹事,103年
底屏東市長選舉期間,民進黨市長候選人邱名璋指控國民黨候選人林亞蒓,涉嫌利用5個
社團向縣府申請經費,而這些社團地址多設在林亞蒓的住家,電話幾乎都是同一支,懷疑
林拿公款「自肥」。
屏東地檢署調查發現,陳俊良在95年至102年間,以黃姓廠商提供的不實發票,向縣府請
領社團補助款959萬7千元,購買高爾夫球具、電腦、免治馬桶等設備,由時任縣議員的妻
子林亞蒓涉嫌居間護航,陳俊良還涉嫌偽造協會成員簽名及會議紀錄,檢方並約談近百位
協會成員及核發補助款的縣府相關人員釐清案情,同時搜索陳、黃等人住所及辦公室,查
扣34部電腦、5組球具及兩組免治馬桶。
檢察官104年8月12日約談林亞蒓後,諭令30萬元交保候傳,黃姓廠商10萬元交保,並向法
院聲押陳俊良獲准,104年12月11日全案偵結,檢察官認為林亞蒓與陳俊良共同藉職務詐
取財物,犯後否認犯行,不法財物亦未繳回,建請法官從重量刑,黃姓廠商坦承犯行,建
請給予緩刑;陳俊良則被法官裁定接押,16個月後才於今年2月中旬以200萬元交保,隨即
更改姓氏為藍俊良。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041222
整件事是沒多大的意外 事實上早早就有很多跡象
但林亞蒓本身娘家算相當有錢
(婆家是里港望族庶出 算比較沒錢 但在中央市場也算小有名氣)
大概沒人想到會有人為了貪這區區千萬
斷送自己可能大好的政治前途吧...
這個判決下來!!
DPP各人馬應該已經在摩拳擦掌 KMT大概也要苦思準備如何因應了
不過屏東市 這從光復以來 這幾十年從沒變天過的"優良"傳統
無庸置疑 明年肯定是不保了
先恭喜小英帶領的DPP終將攻下全南部最後的泛藍鐵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