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進興犯下綁架、殺人、人質挾持及許多性侵害案件
殺害白冰冰的女兒白曉燕及方保芳 張昌碧 鄭文喻等 (方保芳命案),共計4人
於1999年槍決
如果陳進興晚十幾年犯案
2014年後犯案
將所犯的罪過 歸咎於自身低下階層生活的社會環境造成人格心態不正確 才會犯下滔天大
罪 入獄後時時自省
入獄期間
信佛教 寫佛經 三餐吃齋
在獄中倡導人世間真善美教化其它受刑人
上法庭痛哭泣不成聲 向被害者家屬道歉
提出上億元賠償 誓言出獄後工作所得1/3賠償給被害者家屬
用這一系列具有"積極悔意"作法
有沒有辦法讓法官改判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