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omainT (DomainT)》之銘言:
: 現在PTT ID之間互相罵,好像都是告刑法吧?
: 那如果刑法如果日後修法免責之後
: 只能告民法
: 但民法不是要舉證說「你所受到的名譽侵害到什麼程度」,然後再換算金錢嗎?
: 但一個PTT ID被罵,是怎麼計算「該ID名譽被侵害的程度」?
法官會看登入次數來判決 名譽受侵害的程度
像今天我向法院提出起訴狀後
我會附上PTT的登入次數 5000次
然後法官審理就會依照比例原則來判決
如果我又不是9.2 也不是黨工 五毛帳號
這個帳號就很值錢
所以名譽受損的程度就很嚴重
那像一些9.2 黨工 五毛這種帳號 基本上在PTT 本來就沒有什麼名譽可言了
法官就不太會判賠
喔對了死肥宅 帳號太臭 法官也不太會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