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毒品除罪化 我覺得很讚

作者: hk410050 (A柏)   2017-04-20 16:47:57
: 吸食除罪+國家免費供毒+製造販運重判,如果真能做到,應該可以把目前毒品生態圈破壞
: ,能救回不少人。無利可圖還要被判重刑,大概只有瘋子才會繼續幹這行。
: 目前青少年及成人會吸食毒品,原因就在毒品利潤高,所以到處有藥頭引誘人吸食,問題
: 根源就是錢,沒錢賺後沒人會去引誘小朋友吸毒,環境會慢慢往好的方向走去。
: 查緝人員很辛苦在抓,這要肯定,但怎麼抓都抓不完,因為這圈子的人會不斷回籠,抓到
: 了丟入司法系統處理,關出來一樣又吸又賣又製造,他們有錢賺或已上癮,斷不了的。
: 前面才一則新聞,一個監所管理員提議由國家供毒,這就是矯正第一線的工作人員實際體
: 驗,他們一定常常有「疑?怎麼又是你」的經驗,再犯率這麼高證明了現在這制度解決不
: 了問題,之前看到的資料是監獄有一半的人都是毒品相關案件進去的,這太驚人了,稅金
: 花在養這些人上就不知多少,而且因為一直回籠,等於要永久養他們。
: 我們的經驗跟香港差不多,他們把毒品犯視為犯罪人與病人雙重身分,分別由懲教署的戒
: 毒所與衛生署主管的美沙酮診所來協助吸毒者新生(主要針對海洛英跟鴉片吸食者)。事
: 實證明懲教署的回籠率還是高達70%,而美沙酮診所由醫護及社工人員組成,提供吸食者
: 專業處遇,效果則好很多,費用方面吸食者一般情況下需負擔1塊港幣。
: https://goo.gl/uDAOVM
: 國外當然不是台灣,但相關經驗都可以參考看看。
好吧 先懺悔一下
沒去看相關法條就單純認為吸食除罪化不好是我的錯
毒品危害防治條例
製造:第4條
意圖製造:第5條
強迫使用:第6條
引誘使用:第7條
轉讓毒品:第8條
成人對未成年犯前3條:第9條
吸食毒品:第10條(第一、二級)
持有毒品或用具:第11條
如果支持除罪化的言論是指第10條刪除,
那個人就覺得隨便,因為持有還是有罪
而且就法規上還說吸食也只限於第一、二級毒品,吸食第三、四級毒品是沒有刑責的
不過看到第三、四級毒品吸食是無罪的
而校園毒品氾濫似乎也是這種
到底所謂除罪化的效用是否真如支持者所說那樣?
比起修掉第10條,提供免費的第三、四級毒品
然後看看校園毒品氾濫是否能夠改善再來討論吧
作者: x001611 (x001611)   2017-04-20 16:57:00
難怪是綠色 因為有大麻 吸到變廢物
作者: todao (心裡有數)   2017-04-20 17:47:00
這其實有一些細節的問題,例如有的毒品其實可能要調整為其他等級,但這又會涉及有無能力處理的問題,總之要全盤討論。不過大方向就是那樣。反正議題丟出來有討論就有改善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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