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kujin (akujin)
2017-04-20 20:55:32血汗藝文標案 可望催生藝文採購法
https://udn.com/news/story/7314/2414257?from=udn-referralnews_ch2artbottom
《聯合晚報》昨天獨家報導屏東縣府藝文標案帶頭血汗,時薪僅68元,今成立法院教育及
文化委員會立委質詢焦點。文化部長鄭麗君表示,將要求同仁研議藝文採購法,並與工程
委員會共同處理,必要時也將在行政院文化會報要求跨部會協調。
《聯合晚報》昨天報導歡樂魔法劇團團長吳文堯寫信給文化部長鄭麗君,指政府對兒童劇
團校園巡迴的公標案令人失望,像屏東縣政府稅務局106年國中小學巡迴話劇表演公標案
,演員演一場僅有400元,扣掉早午餐,日薪約680元,以一天排練、工作10小時計,時薪
僅68元。
立委柯志恩以此案為例,質疑文化部若有相關採購案時,有否要求地方政府做到?又有何
改進方案?立委張廖萬堅也指出,該標案規定一場表演2500元,6個人分,屏東縣府回應
時僅以演出時間30分鐘計,稱時薪達1000元,認為沒將排練等時間計入工作時數不合理。
張廖萬堅進一步指出,該標案問題背後,顯現藝文工作勞動者條件應受關注。他以2013年
一項調查指出,劇場工作者有7成在35歲以下,7成月收入不到3萬,半數淪非典型勞動;
劇場界也因收入不高,長年流傳年過30就要轉行的說法,要求鄭麗君應從結構面、制度面
關注。
立委吳思瑤指出,工程委員會採購法母法正在修正,她之前要求工程會以5月為期程針對
藝文採購訂相關辦法,現在還沒看到,希望文化部能共同參與,讓藝文採購法採專章或專
法處理,以鼓勵藝文工作者。
鄭麗君表示,採購表演確實與一般商品不同,文化部將與公共工程委員會共同重新思考藝
文採購案,也會向地方宣導提倡,好落實藝文採購特殊性。針對藝文採購法,她表示將分
別向部內、工程委員會、行政院文化會報共同研議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