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042890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傅崐萁不挺一例一休 花蓮基層勞工這樣怨歎
3.完整新聞內文:
2017-04-20 23:19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針對一例一休勞動新制,花蓮縣長傅崐萁上月公開呼籲中央要
延後5年後在實施,表達不挺中央修法態度。花蓮遠東百貨今有清潔工向本報投訴指出,
勞動新制上路後,他們仍是維持月休6天,另2天用給加班費方式上班,但給的加班費根本
不足,且本薪低於基本工資,但他們也不敢跟縣府檢舉,感覺縣府根本不會保護勞工權益
,只好轉向跟媒體投訴。
縣府社會處副處長陳加富強調:「不會不處理」他說,若勞工認為雇主有違反勞基法的部
份,像是基本薪資不足、加班費不足等勞資爭議,還是可以跟社會處申請調解,目前一例
一休還是勸導期間,希望雇主能符合法律基本規定;而清潔公司本薪低於基本工資,若有
其他勞務獲得的報酬,例如獎金、津貼等,也屬於工資範疇,但若當月沒有領到獎金,薪
資就低於基本工資的話,這就不行;而另外關於勞工指控加班費不足部份,還是希望勞工
向社會處檢舉,才可以仔細檢視雇主是否有違法之處。
清潔員拿出數名同事薪資條向本報投訴指出,他們有的員工月休6天,本薪只有20400元,
低於基本工資21009元,要加上全勤獎金2000元後才會超過基本工資,而少2天的休假,公
司雖有補加班費給他們,但一天才給700多,根本沒有符合勞基法加班費規定,而平日他
們加班,也沒有有給足額的加班費,因為清潔都是外包,他們向遠百高層反應後,包商反
而回過頭來找他們的麻煩,一副「不爽不要做」的態度。
清潔員說,他們很多同事都很弱勢,必須要靠這微薄的薪水過活、養小孩,其中有個同仁
還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工作就被凹最多,加班費感覺都亂算少給,擺明吃定身障者,而縣
長又宣示不挺一例一休,更讓雇主有恃無恐,他們也不敢去跟縣府檢舉違法,覺得根本會
被忽視,這樣包商靠著違法壓低工資,低價搶標到遠百的契約,根本是劣幣驅逐良幣,勞
工處境更加惡化。
花蓮遠百回應指出,遠百對於所有委外的外包工作,都會要求包商符合勞基法的規定,對
於清潔員投訴部份,已經有向包商要求要符合一例一休、加班費等規定,會在繼續督導包
商符合法規。
5.備註:
哇~滿意度八成的五星級縣長敢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