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說以後最好這樣改
1.月領10萬以上通通改成5萬
2.月領5到10萬通通改成4萬
3.月領4到5萬通通改成3萬
4.月領3到4萬通通改成2萬5
5.月領不到2萬的通通改成2萬
6.18%,黨職併公職,通通取消
不過現在看起來太溫和了,而且當年有人一次領,他們現在什麼都沒有,很不公平,我現在
建議,只要一招,完全合法,只是看你要不要做:
用行政命令,月退制通通改成一次領,額度以你退休當年計算
你月退制累積領超過不用繳回,沒領到額度補給你,這樣一次結清最方便。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4-21 11:28:00可是瑞凡 當初就是政府沒錢可以編一次領才設技月退的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4-21 11:29:00不然以當年的高儲蓄利率一次領爽多了
作者: fufufugogogo 2017-04-21 11:30:00
被當年的政府騙 去找當年的人要阿 怪我囉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4-21 11:30:00可是政府沒有變阿 改成台灣國就不用付了 這倒是個解決辦法
作者: leavefly (leavefly) 2017-04-21 11:31:00
現在不就是降改
作者:
digodi (我的心,有個洞)
2017-04-21 11:32:00就是沒錢,信用卡才沒辦法一次繳要分期付款的,現在你說都一次繳就不用繳那些循環利息……痾。
作者:
opnash (包皮)
2017-04-21 11:32:00政府沒變 做法改變 去找當年的人要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4-21 11:32:00都是健保害的 讓國民多活10年op還在diu臉阿..
作者:
opnash (包皮)
2017-04-21 11:33:00前人拉的屎要後人替你擦 那殺那麼多人 政府要賠嗎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4-21 11:33:00政府當然要賠阿....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4-21 11:34:00阿不然怎麼會有228補償條例 照你說的應該用國民黨產賠吧..
作者:
opnash (包皮)
2017-04-21 11:34:00對啊 賠啊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4-21 11:35:00因為以你的智慧很難跟你對話
作者:
opnash (包皮)
2017-04-21 11:35:00哈 你很好笑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4-21 11:36:00活在自己幻覺之中 該怎麼說呢 算是可笑吧
作者:
opnash (包皮)
2017-04-21 11:36:00我都照你的邏輯回你話 你的智慧會不懂自己邏輯哈哈 活在自己幻覺中 哈哈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4-21 11:37:00教育不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