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嫌被警追摔車死 警改判無罪 基層讚:法官

作者: ps124125288 (ptt)   2017-04-22 09:09:10
※ 引述《Nagato (長門)》之銘言:
: 嫌被警追摔車死 警改判無罪 基層讚:法官好樣的
: 2017-04-21 14:24聯合報 記者呂開瑞╱即時報導
: 桃園市保安大隊警員陳風烈,追捕騎機車逃逸毒犯,機車逃入產業道路摔倒,後座女子死
: 亡,一審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6個月徒刑,二審認定追捕過程沒有違反比例原則改判無
: 罪。臉書社團「警察之友會」今天一面倒,基層警讚「法官好樣的」、「法官有擔當」、
: 「終於有人支持基層警察」,「判無罪是鼓勵警察認真追賊」、「如果還判有罪,以後追
: 人犯用喊的好了,不然追一半就好」等。
: 陳風烈7年多前和3名隊友駕警備車巡邏,發現余政興騎機車載黃雅雯,因超越停等線,警
: 員示意受檢,余加速逃逸。
: 陳風烈鳴笛追逐1公里後,余政興突然轉入產業道路,黃女沿途丟出一包毒品,還脫下安
: 全帽攻擊警車,後來機車撞上池塘旁的護欄,黃女彈飛,頭部重創死亡,警車爆胎。陳和
: 余被控告過失致死。
: 一審認為追捕嫌犯過程仍要注意「必要性」及「利益相當」原則,也就是要注意當時的路
: 況、車況、車速、車距等,採取危險最小的追蹤方式降低安全危害,以警車時速40公里,
: 距機車僅3到4公尺、未保持安全距離,不符比例原則,認定有過失,判陳6個月徒刑。
: 陳上訴後,高院以警備車在余政興機車後方跟追,余政興可自主決定是停車受檢或繼續逃
: 逸,余政興選擇繼續逃逸並故意選擇產業道路行進以便甩掉警察跟追,又故意蛇行以阻擋
: 警備車超越,陳風烈駕駛警備車採取以40至50公里車速在後跟追,與機車保持3至4公尺之
: 車距,並鳴放警笛、多次叫余政興停車,並無故意碰撞機車、超越機車或把機車逼向路旁
: 等行為,而是機車自撞,因此認定追緝行為及過程並未違反比例原則,改判無罪。
: https://udn.com/news/plus/9733/2417338
: 溫馨
警察追嫌犯已經很辛苦了
如果依照第一審法官的想法
判警察有罪的話
以後誰還敢追嫌犯?
只能說第二審的法官真是英明
扭轉第一審的判決
判追人的警察無罪
現在警察去追嫌犯,應該可以放心了
作者: kenkenken31 (呆呆傻蛋)   2017-04-22 09:10:00
台灣司法又活了,等等又要死了
作者: EmeraldAZ (EmeraldAZ)   2017-04-22 09:10:00
(′・ω・‵)/★☆★☆★☆★☆
作者: onixs (遇見未來)   2017-04-22 09:14:00
很難得遇到不是恐龍法官...
作者: wastetheone (loyason)   2017-04-22 09:15:00
一審恐龍法官,應該是中共買來搞爛台灣司法的
作者: quint (綿羊偵探團)   2017-04-22 09:21:00
好笑 台灣上法庭要靠運氣 看被哪個法官抽到
作者: ROTFL (LMAO)   2017-04-22 09:21:00
二審逆轉很正常,三審通常又科科,懂?
作者: Lineage097 (狐狸壽司)   2017-04-22 09:25:00
警察要追人啊 但是不能追到人的概念
作者: ytc9607   2017-04-22 09:31:00
一審法官來示範一下怎麼安全追車
作者: Gusteau (古斯特)   2017-04-22 09:33:00
一審的可能以前被警察開過單吧
作者: kerodo (kerodo)   2017-04-22 09:34:00
三審才是定真章。。。可不要在亂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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