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立院三讀「賴素如條款」賴素如回應了

作者: asdf1256 (guest)   2017-04-22 11:53:53
1.媒體來源:
※ 聯合報
2.完整新聞標題:
※ 立院三讀「賴素如條款」賴素如回應了
3.完整新聞內文:
立法院今天三讀「刑事訴訟法」修正案,也是外界俗稱的「賴素如條款」,賦予遭羈押被
告的律師閱卷權利。台北市前議員賴素如表示,樂見此次修法,象徵司法人權保障向前邁
進一步,但這一象徵人權進步的過程,卻是她含冤忍辱、用血淚交織換來的。
賴素如在2013年捲入台北雙子星開發弊案遭檢察官聲押,她與律師主張需了解檢方聲押理
由、事實才能答辯,於是向法院聲請閱卷;法院以全案仍在偵查、辯護人在審判中才能檢
閱卷宗為由駁回,賴素如因此聲請釋憲。
賴素如表示,當時遭檢方以「密件」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她聲請閱卷屢遭駁回、受羈押
長達4個多月,因而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釋憲。隨著釋字737號解釋文作成後,相關單位便
正式啟動修法程序。
賴素如說,雖然她親身經歷於羈押程序中,因無閱卷權利而無從為自己辯護的過程,已成
為心中無法磨滅的痛,且因受羈押而失去的自由與名譽也永難回復,但她仍希望完成修法
後,能讓我國司法對刑事被告的人權保障愈臻完善。
賴素如表示,親身遭遇「羈押禁見」的歷程,身體及內心所受的折磨非他人所能想像,但
對她而言最痛苦的,莫過於羈押程序中檢方「為押而押」的不擇手段,以及不知為何被羈
押,無從為自己防禦及答辯的過程。
在無法知悉被羈押理由為何的情形下,賴素如回憶,她深刻記得當時內外交迫、徬徨無助
的心情,除了在法庭中面對檢方無所不用其極的羈押手段,卻無法為自己防禦、辯駁的恐
懼外,對於法庭外媒體不斷追問及報導諸多臆測不實內容,更因相關資訊無法充分獲取,
無由為自己辯護的煎熬與無奈。
賴素如說,令她最難接受的是,檢方羈押理由雖稱有需再調查的事項,但最後起訴她的理
由、證據卻與最初聲請羈押時無明顯差異,顯見檢方所稱有證據尚待調查、釐清,使她受
羈押長達4個多月根本是檢方為押而押的說詞而已,然此時她的名譽、尊嚴早已在羈押過
程中被摧毀殆盡。
賴素如表示,透過此次「刑事訴訟法」的修正,希望能盡快彌補制度中對人權保障的缺陷
,未來她會持續關注司法改革的相關議題,也會投身公益服務的行列,希望能為司法改革
及社會進步貢獻一己之力。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goo.gl/iLVJ4x
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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