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給妳錢,把身體給我!」約同事性交易下

作者: YU0121 (愛玉冰™)   2017-04-22 13:16:04
會被抓 應該是被旅館衝康
現在一堆新的xx商旅 旅館只是副業而已 主業是賣淫
近70歲的老頭跟30歲的女生去旅館開房間
旅館人員看到 以為老頭自己從外面找來的女人 或者同行跨區搶生意 當然眼紅不爽
※ 引述《pighead718 (葉豬頭)》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中時電子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給妳錢,把身體給我!」約同事性交易下場悲劇
: 3.完整新聞內文:
: 68歲林姓男子長期暗戀30歲越南籍女同事「阿鈴」,日前得知她有經濟上困難,林男告訴
: 她說「我可以幫妳給你錢,但妳要把身體給我!」兩人19日晚間10時許相約代價3000元,
: 在新北市中和區某旅館性交易,正巧遇到中和警分局擴大臨檢,兩人坦承從事性交易,訊
: 後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
: 警方調查,林男與阿鈴在北市某餐廳工作,兩人認識年餘,林男對她存有愛慕之情,時常
: 利用工作機會關心,在一次聊天過程中,阿鈴向林男訴苦說「過得並不好,生活上有壓力
: !」
: 林男隨即告訴她說「我可以幫妳給你錢,但妳要把身體給我!」阿鈴迫於現實所逼,雙方
: 同意在新北市中和區某旅館性交易,約定3000元成交。
: 兩人在旅館內完事後,躺在房內休息,卻遇上警分局擴大臨檢,警方盤查時察覺有異,年
: 近7旬男子和越南籍女子在旅館內,繼續追問下,兩人才坦承是同事關係,相約性交易。
: 阿鈴供稱,「我們認識很久了,他喜歡我但是我不喜歡他!他說可以幫我給我錢,但是要
: 把身體給他。」性交易過程中沒有使用保險套,林男在她體內射精,當時已經完事正在休
: 息。林男也坦承,以3000元代價相約性交易。警訊後兩人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422001884-260402
: 5.備註:
: 阿伯太強啦!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16-04-22 13:16:00
內行的?
作者: lolic (lolic)   2016-04-22 13:16:00
為什麼不能堅稱是情侶關係 不要承認是性交易不就好了?
作者: CharleneTsai (給他200塊去吃麥當勞啦)   2017-04-22 13:17:00
XD 原來如此
作者: mayjan   2017-04-22 13:18:00
說警察可恥也是有點不對 主要是法律的問題
作者: QBey (Q貝)   2017-04-22 13:19:00
嫖妓被警察罰錢 還要去法院告我不是嫖妓 當然錢交一交省事
作者: lostsky93 (不悔)   2017-04-22 13:19:00
捉這種的警察都特別認真與大陣仗,全副武裝上腳鐐手銬性交易你情我願除罪化算了,不然警察整天只會挑這種案子嚴辦
作者: jpg31415926 (圓週率π)   2017-04-22 13:21:00
可能警察是魔法師吧
作者: aflan5420 (想飛)   2017-04-22 13:27:00
老舊旅館才有可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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