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68歲林姓男子離婚多年,愛慕同餐廳上班的30歲越南籍女同事阿鈴(化名),
時常邀約出遊,陳男得知阿鈴有經濟困難,藉機表示:「我可以給妳錢,但妳要把身體給
我。」雙方議定價錢後,19日晚間約在中和某旅館進行性交易,沒想到遇到警方臨檢,兩
人坦承性交易,訊後被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
林男向警供稱,兩人認識多年,時常聽到阿鈴有經濟困難,因此以3千元代價從事「無套
」性交易,沒想到剛完事要去沖洗時,就遇到警方登門臨檢。
阿鈴則說:「他喜歡我,我不喜歡他,他說可以幫我,但是要把身體交給他。」雖然同事
有段時間,但並不很熟悉,因為經濟上有困難,林男說可用3千元幫助,但要無套性交,
為了生活只好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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