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uester08 (克喜口母)》之銘言:
: 本身用意也不是為了要賺錢
: 就是一堆白目愛亂停車造成的
: 如果今天法院又以
: 依附近行情1h/20 去判賠的話
: 以後去餐廳用餐應該沒車位了
: 大家有洞就插
: 管你是不是私人的
: 反正公定價3000
八卦版真的蠻多人沒常識的
叫警察,鎖車,不給他出去
都沒用
台灣法規有缺陷,
這個事主單純是消災而已
我以前在失業在醫院當過大夜保全
一堆垃圾愛亂停車
醫院私有土地,被停車怎麼辦??
沒怎麼辦,警察只能幫你查一下戶籍或電話
幫你聯絡
沒辦法公家拖吊,因為私有土地
開單更不可能
提告?
除非能提出具體損害
不然就照停車場收費標準
你要是不給走,就是強制罪,
完全沒有任何辦法
這老闆算他聰明
多賺了一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