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黨職併公職修法後 溢領者須繳還

作者: Orzer (按☯KMT)   2017-04-23 13:49:35
黨職併公職修法後 溢領者須繳還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096527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預定在週二審議「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
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草案」。若完成三讀,三八一位併計黨職年資的退休人員,將重
計月退俸;以往溢領的部分,則可向國民黨、救國團等社團要求返還,至於胡志強、連戰
等曾任政務人員,更能直接向本人追討。
立法院司法及法政委員會去年十二月廿二日通過民進黨團版「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
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草案」,當時國民黨團希望能在行政院提出年金改革方案後
再一併討論,但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強調,這是轉型正義,堅持完成審查。(資料照)
週二若完成三讀 將重計月退俸
民進黨團早在第六屆任內的二○○七年提出「公教人員退職退休給與併計黨務人員年資處
理條例草案」,準備全面處理黨職併公職。但因未在國會取得過半席次,草案僅止於付委
,無法進一步實質審查。
民進黨在本屆取得過半國會席次後,立法院司法及法政委員會去年十二月廿二日通過民進
黨團版「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草案」。當時國民黨團
希望能在行政院提出年金改革方案後再一併討論。但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強調,這是轉型
正義,堅持完成審查。
司委會最後審查通過草案,規定年資併計人員,應在扣除黨職年資後,重新核算退職給與
;若重算結果低於二.五萬元者,能續領二.五萬元;但現領總額已低於二.五萬元者,
不再重新核算。
而歷年累計溢領之金額,核發機關應於一年內要求所屬社團(民眾服務總社、救國團)返
還;不過政務人員的部分,亦可直接向領受人要求。若是拒絕返還,即可進行追繳。已身
故者,包括改由遺族領取撫慰金者,均非溢領返還、重新核算之範圍。
由於民進黨團已敲定在本次院會處理,當時擔任司委會主席的尤美女早在十三日先行邀集
協商;銓敘部建議將樓地板改定於三萬一二六○元,不過在場的民進黨立委均強調,這是
本來就不該領的,不應與年改方案混為一談。
柯建銘指出,立法院長蘇嘉全已邀集於明日進行協商,無論朝野有無共識,週二就會交付
表決。國民黨團總召廖國棟表示,除了有黨職併公職,也有公職併黨職,這是歷史因素應
按個案處理。像民進黨如此一刀切之做法,是不公平的,他們將據理力爭,盼能達成共識
作者: hsunting2000 (穿著長靴的貓咪)   2017-04-23 13:50:00
UCCU
作者: PRACEMAKER (立川理恵迷( ̄﹁ ̄) )   2017-04-23 13:50:00
你們現在要逼死誰
作者: FantasyRyu (眩惑之龍)   2017-04-23 13:50:00
糟了,又要上街要尊嚴惹
作者: ams9 (大發利市)   2017-04-23 13:51:00
真 溯及既往
作者: werlight (Light)   2017-04-23 13:52:00
好!!!
作者: WeiShouBou (ting)   2017-04-23 13:53:00
清算開始囉~
作者: darknote (黑暗筆記)   2017-04-23 13:54:00
等等又要PO文說功高勞苦領得合情合理 然後大罵政府背信
作者: geesegeese (毆)   2017-04-23 13:54:00
轉型正義,黨國餘孽何在?東德共黨政府的官員是直接免職
作者: BJkiN (小姐不要...夫人在看)   2017-04-23 13:55:00
清三小?追討非法溢領的錢是國民納稅金,本來就是剛好而已
作者: geesegeese (毆)   2017-04-23 13:55:00
納粹軍國是直接軍法審判,台灣跟本嫩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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