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時力主張公教離婚配偶可分1/2年金 蔣萬安

作者: kiesoIFRS (滿天都是陳予新)   2017-04-23 15:50:56
: 時力對此部分的說明:
: https://tinyurl.com/ldngjkf
: 至於離婚配偶可分配年金的請求權部分,洪慈庸表示,目前的狀況是若是在退休後離婚的
: 話,可向對方請求離婚時的贍養費支配,但是若是在退休前離婚,目前沒有任何依據可以
: 要求另一半退休金的分配給付。因為沒有法律規定,只能看法官的事實認定。時代力量版
: 本改革參考了日本及德國的立法例,讓在退休前離婚,若是在家裡的主要照料者,能夠向
: 在外的公務員來申請退休金最高一半的給付,將此明定進去,使得家務有給的概念可以進
: 入。若是無法維繫婚姻的在家照料者,可以照顧老年生活。
這樣以後女生都找軍公教的嫁,
因為嫁了以後, 趕快離婚, 以後等他退休(數十年後),
就可以跳出來要求分他的退休年金.
多嫁幾個, 數十年後變成軍公教退休金貴婦.
這個政策到底對台灣有什麼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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