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edama ( )
2017-04-23 18:47:471.媒體來源:udn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2420326
時力要立「離婚俸」制度?呂秋遠:了不起負責的立法
2017-04-23 11:47聯合報 記者管婺媛╱即時報導
對於時代力量黨團擬在公務員退休撫卹法草案中規範公務員已離異、未工作的配偶可申請
最高1/2月退俸,銓敘部官員表示尊重立委提案,但也有官員私下透露,目前確實在德國
、美國有這樣的制度,但我國國情與德、美未必相同,若直接將制度引進台灣,並訂定在
公務員退休制度中,恐怕會引發很大爭議,需要更多社會討論。
律師呂秋遠指出,這種立法思維有點怪,假設兩造雙方已離異,其中一人又再婚,甚至不
只一次,配偶要如何申請?難道退休金要分成好幾份來分?他指出,民法規定,兩造雙方
有撫養義務,若已離異就沒有,一旦這樣立法,不僅可能侵害人民財產自由,又欠缺客觀
標準,法院要如何判定?且當離異配偶一方已經有新的家庭,舊的配偶卻有權利跟新的配
偶分配財產,如此是否真的適當?「這簡直是不知如何談起的立法,根本是搬石頭砸自己
的腳,真是個了不起、負責的立法!」
律師郭怡青說,目前銀髮族離婚案例確實常見,很多沒有工作的配偶因年事已高,缺乏保
晚年生活保障,因此很多婦女團體也支持這樣的方向;但她認為,既然是要將退休金納入
,就不該只針對特定職業別做規範,畢竟如果只針對特定職業別,可能會有違憲之虞。
郭也說,根據目前法律,夫妻離異時,就是結清現有財產,而月退俸不是在婚姻存續期間
所取得的共同財產,基本上不可能分配給離異的配偶;因此若立委要將月退俸也納入,這
是期待權的問題,未來要如何與剩餘財產分配制度做結合,都是問題。她也說,根據時力
的條文,若是由主管機關先把公務員月退俸扣下來,則被扣押者不服時,是要走公務員救
濟程序或是其他管道?
她也指出,時力的條文又分成婚姻存續期間有工作與無工作的情況,在台灣很多外配是「
打黑工」的情況下,工作未必會留下報稅清單或其他工作證據,一旦分配義務人主張配偶
在某段期間有工作,卻又提不出證明,這又該如何處理?此外,若兩造雙方離婚時已經在
法院達成和解,而分配義務人並未告知原主管機關,則後續處理執行會相當複雜且混亂,
反而衍生更多爭議。
作者:
Rrrxddd (RRXD)
2017-04-23 18:48:00這個真的錯了
作者:
shevchen (麻繩提豆腐)
2017-04-23 18:48:00樓上Rrr
作者:
RevanKai (ChaoSole)
2017-04-23 18:49:00......................時力怎麼了
作者:
yac55 (55)
2017-04-23 18:49:00時代力量現在是在玩哪招 完全看不懂
作者:
c902112 (鴨子呱呱叫)
2017-04-23 18:50:00退休金是薪水?
作者:
MASAMIFANS (MASAMI NAGASAWA)
2017-04-23 18:50:00硬要把法律適用弄得很複雜 這腦子XDD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7-04-23 18:50:00好險這個黨沒幾席 呼呼
作者: thyme51244 2017-04-23 18:51:00
智障無誤
作者: saisai34 2017-04-23 18:51:00
時代真的令人失望,要提法案就要整套完善不是半吊子
蠻好笑的 那一堆軍官要馬不敢結婚 不然就不敢離婚了
作者:
SuperUp (( ̄▽ ̄#)﹏﹏)
2017-04-23 18:52:00被左派侵入了 QQ
作者: pareto (大蝦) 2017-04-23 18:52:00
時代力量開始撞牆了嗎?
作者:
morichi (我把你們當人看)
2017-04-23 18:52:00啊不是國昌老師好膩害法學專家大覺者?
作者: colenken (呵呵) 2017-04-23 18:53:00
噁,該說什麼
作者: rainf (天天都orz) 2017-04-23 18:53:00
覺青 哈哈哈
作者:
MPSSC 2017-04-23 18:54:00特別規範公務員,對照之前提的公務員年金22K樓地板,很認真認為時力只是想羞辱公務員而已
作者:
elmotze (On my way)
2017-04-23 18:54:00以討論階段而言任何天馬行空的提案都是合理的.
作者:
gr1031 (G.R.)
2017-04-23 18:54:00不知道在幹嘛
作者: thyme51244 2017-04-23 18:54:00
不能只有我看到 高調
作者: try0928 (純喫茶紅茶) 2017-04-23 18:55:00
原來以後還有這招
作者: thyme51244 2017-04-23 18:55:00
腦袋是個好東西 可惜他們沒有
作者:
ljay (Jay)
2017-04-23 18:55:00了不起 制障
作者:
BF109Pilot (å¾·è»çŽ‹ç‰Œé£›è¡Œå“¡)
2017-04-23 18:56:00被盜帳號嗎
作者:
boogieman (Let the Right One In)
2017-04-23 18:57:00到底了不起負責這個梗是從哪裡來的?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7-04-23 18:58:00垃圾黨無誤
作者:
engineer1 (woshifeizhai)
2017-04-23 19:01:00腦袋裏想著如何選不上嗎
作者:
hosen (didi)
2017-04-23 19:01:00糞黨無誤
作者: newholucan (Be brave& Keep working) 2017-04-23 19:01:00
不可質疑戰神的頭腦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17-04-23 19:03:00了不起 以後大家只跟公務人員結婚 覺青只能跟雙手結婚
作者:
boogieman (Let the Right One In)
2017-04-23 19:04:00別怪時力啊 左派政黨本來就是做劫富濟貧的主張 只是偶爾會做過頭陷入死胡同 別這麼快就否定整個政黨啊
作者:
sivle01 (好耶,好運還沒走!)
2017-04-23 19:05:00覺得困難硬要去做 了不起
作者:
euson11 (無名)
2017-04-23 19:06:00了不起 夠爛
如果不用等到掛的 直接離婚拿錢 多結婚 拿更多 不是變相鼓勵離婚嗎?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7-04-23 19:07:00我嘗試解讀一下時代力量的意思 如果退休後離婚 一次領退休金的 因為財產結清 假設分兩半好了 這樣一次領就更虧
作者:
dslite (呼呼)
2017-04-23 19:08:00屎蛆進攻囉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7-04-23 19:08:00但是領月退 退休後離婚 可能才領一個月 結清 也就一個月
作者:
cms6384 (生死有命)
2017-04-23 19:08:00以目前台灣的情形 這法律應該沒有那麼迫切吧?
作者: thyme51244 2017-04-23 19:09:00
智商正常的都會覺得這很智障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7-04-23 19:09:00份量的月退俸分一半給對方而已 是這樣?
作者: lazo (臘肉) 2017-04-23 19:11:00
身為公務員本來就要共體時艱,這個提案很好啊
作者:
boogieman (Let the Right One In)
2017-04-23 19:13:00這種贍養費請求或財產分割 不該搞特例 根本複雜化了 由雙方律師民事官司傷腦筋 為何要刻意立法?
作者:
visible (凌成)
2017-04-23 19:13:00為了離婚而結婚?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7-04-23 19:15:00
真是奇怪的立法
作者: cityman0915 (cc) 2017-04-23 19:16:00
為了求表現,有時是適得其反
作者:
phenix1014 (ease your mind)
2017-04-23 19:18:00時力怎麼了?
作者:
cms6384 (生死有命)
2017-04-23 19:23:00國外有一定有這法律存在的理由 只是現階段這不是很重要吧
贊成, 軍公教這麼偉大, 應該還要加一個世襲奉才對
作者: Abarca 2017-04-23 19:27:00
這種提案 操作過度 是提油救火嗎?
作者: mightymouse (翻墮羅流大師) 2017-04-23 19:28:00
擺明了要砍死公務員啊,要是一個公務員好死不死離婚兩次以上,那他自己退休金剩??
作者:
moonh4 (山塔納的指甲垢)
2017-04-23 19:38:00台灣這種落後國家怎麼能適用德國的法律嘛
作者: derekg8 (菜瓜) 2017-04-23 19:39:00
還好當初沒投
作者: DAVID1989 2017-04-23 19:39:00
專門找公務員麻煩的政黨可以查一下國昌是不是有女人被公務員搶走過
那為何德國米國有這種搬石頭砸自己的腳的了不起立法?
作者:
Taizu 2017-04-23 19:46:00黃國昌是不是也要給他的女學生1/2月退俸?
時力正常發揮啦 本來水準就這樣啊鼓勵無業騙婚啊 詐騙界又有新東西可以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