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如何避免政治力介入檢察體系?

作者: potatola (馬鈴薯la~)   2017-04-23 18:58:01
身為鍵盤法律工作者,其實不覺得八卦版是個好戰場
私以為關心司法改革的人仍然集中在法律工作者與法律系學生
與其讓文章淹沒在八卦版的大海中,
不如找個平台讓各立場的人來討論,才是正道。
或有人說,正是關心的人太少,所以需要放到八卦版來,
但若沒有什麼「爆點」,又怎能贏得八卦版友的青睞呢!:p
不如找個平台讓各立場的人來討論,才是正道。
不過,我這篇還真的沒什麼爆點...
(以下部份文章恕刪)
※ 引述《billy3321 (雨蒼)》之銘言:
: 大家好,我是民間司改會的資訊專員雨蒼。
: 目前台灣檢察體系有幾大問題。第一個問題,是檢察體系的勞逸不均。基層的
: 地方法院檢察署需要負責收案、偵查、辦案,需要處理的工作相當多。但是往
: 上到高等法院檢察署,工作量卻大幅減輕。這讓檢察體系有了非常強烈的「升
: 官」動機,可以有效減低工作量。
這點是對的。
檢察體系的勞逸不均一直是個問題。
目前地檢署每月分案情形在60-100件之間(在此不論離島),
然而除一般案件的處理之外,
地檢署偵查組檢察官的工作還包含了:
內勤(通緝、拘提與現行犯之訊問,以及審核警方的拘提、搜索、監聽等聲請)
以及外勤(俗稱驗屍)的輪值;
監所、調解處所的視察,警察機關或行政機關的拜訪
到學校或是鄰里作法治教育(包含平常的法律宣導,與選舉期間的反賄選宣導)
數不盡的會議
參與在職訓練、或是參與別人的在職訓練(當講師)
偶爾還要配合地檢署的政策作些無聊的雜事等等
除了加班之外,要怎麼在上班時間把這些事情做完!(翻桌)
(註:為何以偵查組工作為例,因為偵查組業務是地檢署的核心工作,
而且在偵查組才會遇到後續雨蒼提到的「升官」問題)
: 同時,檢察體系的升遷又存在著「升官圖」的奇怪制度(地檢檢察官→地檢主
: 任檢察官→高檢檢察官)。檢察官與法官一樣,因為司法官訓練所有「期別」,
: 因此如同當兵有學長學弟一樣,檢察官與法官也有梯次期別。同一期的檢察官
: 如果在某段特定時間沒有往上升,之後幾乎就沒有「升官」的機會。因此如果
: 發現第一線的基層檢察官期別比其他檢察官高很多,那有可能是因為他們已經
: 升不上去了。
: 如何在該升官的時候能升上去?如果你是檢察官,就要看你是否能夠博得長官
: 好感,這樣才有機會往上升。如果長官要你辦的案子,你都能夠照長官的意思
: 辦好,那麼長官就會指揮你去辦理一些可以上新聞的大案子,辦個幾件,名氣
: 夠了,你就有機會可以升官。反之,如果你辦的方向不是長官要的,長官多次
: 關切你也堅持要辦(或堅持不辦),那麼長官就會把案件轉給其他人,並且把
: 你慢慢冰凍起來,時間到,升官的機會自然就是別人的。雖然法律要求長官的
: 指示辦案必須明文寫下,但實際上這有很多曖昧空間,長官問你某個案子辦的
: 如何,幾句對話下來,你就會知道辦案的方向是否和長官希望的方向一致。如
: 果還問你「這樣辦好嗎?」相信有些敏感的人就知道該怎麼做了。
: http://billy3321.github.io/images/prosecutor01.png
: 起訴太陽花的檢察官升官了
: http://bit.ly/1Jixq4k
這個推論有點太快了,也未必是事實。
是的,檢察體系一直都有「升官圖」之說。
然而真的不是每個人都對升官有意願,
畢竟升上主任檢察官之後,行政事務就會蜂擁而來,
辦案的機會相對減少(這是另一個議題,為了不模糊焦點,暫不討論)
明明有能力也有實力可以勝任主任的基層檢察官,
因為對主任業務沒興趣,每年都不爭取升遷的人,也大有人在。
再者,地檢署內部絕對有「以家庭優先」的檢察官,
這種人未必會對升官感興趣啦...有領薪水比較重要...
好吧,你或許會說這都是少數,那我們回到有意願升官的族群好了。
雨蒼你提到:
「如果你是檢察官,就要看你是否能夠博得長官好感,這樣才有機會往上升。
如果長官要你辦的案子,你都能夠照長官的意思辦好,
那麼長官就會指揮你去辦理一些可以上新聞的大案子,辦個幾件,名氣夠了,
你就有機會可以升官。反之,如果你辦的方向不是長官要的,
長官多次關切你也堅持要辦(或堅持不辦),那麼長官就會把案件轉給其他人,
並且把你慢慢冰凍起來,時間到,升官的機會自然就是別人的。」
這真是賦與長官無上的權利呀!
我不曾在天下第一檢服務過,或許天下第一檢真有你說的情形吧。
我沒有參與過太陽花案件,無法作評論
但是我認為,很多事件要整體來看,才能知道真相。
想先問雨蒼一個問題,
你應該同意主任檢察官(原則上)有比較優秀的偵查能力吧?
那麼當主任檢察官針對某檢察官的案件提供「意見」,
檢察官聽完指示後,不管基於什麼原因,就按照主任說得辦了
最後也得到了一個好結果。
那麼,該檢察官是不是為了博得長官好感而屈從上意?
檢察官不能只是覺得主任講得好像有其道理在,而決定聽主任的嗎?
又或許,某檢察官為了堅持自己的立場,
不管主任跟檢察長講什麼,硬是要照自己的方法去作,
結果把案件搞砸了,
或是任何人都覺得這是一個沒有必要卻勞師動眾的偵查作為,
但卻贏取「哇,這真是一個另人佩服,不畏強權的檢察官呀!
就是應該讓這種人當主任!」的美名,這樣子好嗎?
檢察官的工作內容跟法官的工作內容其實大不同
(君不見以上洋洋灑灑的工作項目...)
檢察官常常需要跟行政機關、警察機關打交道,
有時候工作內容未必會都在審查「合法性」,
偶爾也要考慮到「適當性」的問題。
舉例來說,李佳玟老師曾經提到,
某檢察官聲請搜索,法院也核了,但被長官擋下來
該檢察官可能有點不滿的跟李老師抱怨吧,
剛好被李老師作為文章題材。
但是我看到這部份文章時,直覺是,
或許該案件沒有聲請搜索的必要,
而可以用其他偵查手段替代
(你知道對上市公司聲搜會對該公司造成多大影響嗎,股價可能馬上掉...)
因此,在「長官多次關切你也堅持要辦(或堅持不辦),最後被冰凍」的情形
是否能把所有的問題都歸咎於長官呢?
不管是在內部論壇,或是在外部的討論上,
我每次看到大家表示「聽長官話的人就是為了要升官」,
或是「檢察官會為了升官而盲從長官意思」
都覺得這些人真的是把司法官的格局看小了
長官會不會因為政治因素而介入,
我覺得這跟「長官」本人的道德有關係,而跟「長官」的職位沒有關係。
假如真有長官因為個人的利益而關說個案,那麼就應該依法處理。
然而,在長官因著其他因素而介入個案時,
例如承辦檢察官的偵辦能力就不夠好,
或是承辦檢察官不夠圓融,有些事情可以更妥適的處理
那麼,把長官們一竿子打成介入個案的壞人,
也太武斷了吧。
: 這導致檢察官的辦案有強烈的奉承、屈從上意問題,畢竟事涉自己的人生,又
: 有誰會跟自己的工作量和人生過不去呢?這也導致許多基層檢察官無法站出來
: 發聲。
「檢察官的辦案有強烈的奉承、屈從上意」
別人有沒有我是不知道,
但我每一次「屈從上意」的原因絕對不是為了奉承啦
每次看到這種字眼就很火大。
: 一旦自己說的話與高層意志不同,未來在這個圈子還要不要混呢?這種
: 挑選人來「升官」的作法弄久了,就可能讓檢察體系的高層充滿著「自己人」。
: 而「升官」的時候,除了檢察體系的人事審查會(檢審會)可以決定要誰要升
: 以外,另外一個關卡就是法務部部長。法務部長為了落實刑事政策的施行,對
: 檢察人事有圈選權,只有被圈選的檢察官才能升職。這就讓檢察體系的辦案不
: 得不考慮部長的感受,也讓法務部長有機會影響檢察辦案。法務部長是行政任
: 命,如果部長無法或無意抵擋個案干涉,就能讓政治意志有機會透過檢察官來
: 展現了。
: http://billy3321.github.io/images/prosecutor07.jpg
這真的又把法務部長想的太全能了。
法務部長真的認識每一個被圈選的主任檢察官嗎...
我倒是覺得法務部長每年最關心的事,
應該是名額有沒有在各區域中平均分配,不然大家又吵不完(又離題了...)
相對的,要升主任的檢察官辦案時真的會詢問法務部長的看法嗎?(笑)
你可以去問問看。
: 如何解決檢察官遭政治力介入的問題?
: 要怎麼解決檢察官可能遭政治力介入的問題?首先,我們必須先釐清,檢察體
: 系的辦案確實應該保有一定程度的獨立性,不該被行政權插手進來。因此,法
: 務部部長的圈選權,除了檢察長之外,應該不要及於基層的升遷比較好,以維
: 持檢察體系的獨立;檢察長需要負責檢察行政,與一般的檢察官比較起來多了
: 點行政的角色,法務部長是檢察行政的監督人,應該擁有檢察長的人事決定權。
: 在升遷方面,「勞逸不均」與「升官圖」的問題必須被解決,因此檢察官的升
: 職應當要以一定程度的歷練為基礎,而非只看期別與人脈;資深的檢察官應該
: 要來帶領資淺的檢察官辦案,而非在升上高等檢察署以後就離開偵辦案件的第
: 一線,反而加重第一線檢察官的負擔。至於檢察體系內部的案件指揮權,因為
: 檢察官一起辦案、協調分工是本質上使然,因此仍然需要存在,但應該以明文
: 記錄的方式,讓案件的指揮、移轉、辦理能公開透明,並對不當的指揮究責。
: 不過,檢察體系高層最在意的事情好像都不是這些。他們最在意的,好像就只
: 有為了解決檢察官被政治干預的狀況,應該維持檢察官的「司法官」定位。他
: 們認為,「司法官」地位的檢察官才能維持獨立性,一旦檢察官被視為「行政
: 官」,恐怕會被政治力不當介入。
雨蒼你說:
「因此檢察官的升職應當要以一定程度的歷練為基礎,而非只看期別與人脈;
資深的檢察官應該要來帶領資淺的檢察官辦案,而非在升上高等檢察署以後
就離開偵辦案件的第一線,反而加重第一線檢察官的負擔。」
我倒是好奇雨蒼你對檢察官的升遷有什麼好意見。我是說具體的制度。
喔,我並非覺得現在的制度是完美的,
只是想聽聽司改會的想法。
基層檢察官投票嗎?
你不擔心地檢署因為採取投票制度,結果換票、關說樣樣來,
搞得天下大亂嗎?
一定程度的歷練是什麼?去二審歷練嗎?
二審哪來這麼多位子?逼實任的長官回地檢嗎?
升上高檢署之後,相當於在檢察界已經服務了18-20年不等,
檢察官的年紀平均已經50歲以上,
還要他們跟大家一起每天加班、半夜專案嗎?
那或許第一個要檢討的,是不是各地檢署對資深檢察官的優惠?
我知道林達檢察官確實提出了一套制度,
但可行性我個人仍然存疑,
就此部份在此先打住不談。
但我覺得要解決勞逸不均跟升官圖的方法是
人力。人力。人力,很重要所以要講三次
假如基層檢察官、檢察事務官、書記官的人力補足了,
能來個檢察官助理更好,
減少基層檢察官的負擔,
那麼基層檢察官跟長官們待遇都一樣,
或許就會選擇留在地檢,
而非被調去離家遙遠的地方,去搞那堆行政事務
: 在專制時代的過往,檢察官是當權者統治的利器。檢察官可以自由決定要偵辦
: 誰、要起訴誰、或甚至不起訴誰,這樣的權力讓國家有機會可以以刑事案件的
: 方式逼迫人民就範。因此,當時讓檢察官擁有許多權力,包含檢察官自己就可
: 以決定要暫時羈押誰。(現在檢察官決定要羈押後,必須交由法官決定,若緊
: 急羈押,也必須24小時內交由法官裁定。)這樣的權力,讓國家可以透過檢察
: 官的手來控管人民。
: 可是到了解嚴後,台灣逐步進行改革,檢察官強制處分的權力也一點一點的被
: 放回到法官身上。許多檢察官不適應,因此希望透過「司法官」的屬性,來讓
: 他們繼續保有這樣的權力。他們認為擁有這些權力就可以打擊犯罪,卻忘記了
: 三權分立的原則,也忽視了檢察官的濫權會如何傷害人民。
: 在2011年立法官法時,法務部希望能將名稱改為「司法官法」,一次包含法官
: 與檢察官。但因為司法院的反對,因此最後法案名稱為「法官法」,但檢察官
: 卻同時在該法中進行處理,因為法務部堅持「檢察官是司法官」。
: 如果檢察官是「司法官」,有什麼特別的權力呢?如果檢察官是「司法官」,
: 就能擁有更多的「強制處分裁量權」,能自行決定要使用怎樣的強制力。舉例
: 來說,過往檢察官可以自己決定要羈押誰,因此檢察官自己就可以去合法抓人
: 來關,而非像現在需要向法官聲請,由法官來決定是否有足夠理由可以羈押。
: 而現在檢察官仍有許多強制處分可以自行決定,比如說禁止出境或限制住居的
: 處分,這就是「司法官」屬性所帶來的強制處分裁量權。
: 律師賴瑩真的投書中即有提到,他有當事人遭到檢察官限制出境,但因為是檢
: 察官自己即可做出處分,而且不用通知當事人,因此當事人無法獲得第三方法
: 官再次審理、辯解的機會。目前,限制出境、限制住居都是檢察官可以自行對
: 當事人處分,而且當事人不一定知道。換句話說,如果有不肖檢察官濫用他的
: 權力,各位都有可能在不知不覺間遭到限制出境。
: 司改要有感 從限制出境講起(賴瑩真)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0321/37589926/
: 但是,如果把這樣的權力放到檢察官手中,讓檢察官可以獨自做出處分,而當
: 事人沒有辯駁或被第三方法官裁量的可能,就會造成檢察官的濫權。當然,世
: 界各國的檢察官都有一定程度的強制處分權,但許多國家的檢察官在這方面的
: 權力都比台灣小(參考林超駿:檢察官定位與檢察官權限—比較法觀察)。更
: 可怕的是,即便政治力難以透過人事介入,但檢察體系的高層意志卻能在這種
: 狀況下濫權行使而無從究責。如果檢察體系高層本身與特定政治勢力來往,在
: 這種扭曲升遷制度影響之下,檢察體系的濫權仍會是嚴重的問題。
: 關於檢察官強制處分權的討論,可以參考《頂呱呱法學:回應便所法學對於檢
: 察權定位的質疑》一文。
: http://bit.ly/2pFNESA
司法官跟行政官的議題,目前討論眾多,我就不出來獻醜了
但說到強制處分權,
或許司改會一直擔心檢察官濫權,
而一種米養百樣人,也一定會有濫權的人。
只是,也請大家想想辛苦辦案的檢察官跟警察機關,
有時候佈局已經完善,一聲令下就能查獲犯罪,
亦或是明知被告有雄厚財力,一放人就可能會有高度逃亡可能性,
但對偵查實務不夠清楚的法官,
卻為了避免檢察官「濫權」,而採行高如城牆、毫無道理的強制處分門檻,
然後毫無道理的駁回,最後壞了整個大局
(最可惡的是,還用例稿作為理由,等同沒說明駁回的原因)
這個時候,又要我們怎麼辦?
檢察官的強制處分權,
對於一些有時效性、急迫性的案件有很大的用處。
我們已經被剝奪夠多工具了,
要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
除了在八卦上找大家取暖之外,我也沒有其他方法啦!
作者: kakajava (Come to papa)   2017-04-23 19:01:00
目前最有效的方法:當美國人
作者: end81235 (21)   2017-04-23 19:12:00
就大家都只想到自己啊,這件事又不是只會在司改上發生我都有點麻木了
作者: frogha1 (Dangelo)   2017-04-23 19:48:00
果然沒爆點就沒人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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