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15比2 司改決議最高法院法官採政治任命

作者: ntupeter (ntu dove)   2017-04-24 15:50:15
※ 引述《Kaoos (卡歐思)》之銘言:
: 15比2 司改決議最高法院法官採政治任命
: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2422307
: 2017-04-24 14:20聯合報 記者蘇位榮╱即時報導
: 全國司改會議第二分組今天通過決議,在訴訟金字塔制度立法通過後,最遲五年內,最高法
: 院及最高行政法院的法官改採「政治任命」,由司法院長提名法官人選,交由遴選委員會篩
: 選,再交由總統從其中名單提名。討論過程激烈,十八名委員中,召集人林子儀未表示意見
: ,二名委員反對,其他十五名委員贊成。
: 出席委員現任最高法院院鄭玉山投票贊成,委員東吳大學政治系教授陳俊宏及資深媒體記者
: 王文玲皆投票反對。
: 目前最高法院和最高行政法院的法官總共是九十八人,依據今天司改會議通過的決議,在訴
: 訟金字塔制度修法落實後五年之內,最高法院和最高行政法院的法官分別縮減為最十四人和
: 七人,任用資格是先由司法院長就各審級符合資格的法官中挑出人選,經遴選委員會遴選應
: 任名額的二倍人選,再由總統從中提名應任法官;而遴選委員會由立法委員、社會公正人士
: 、法官、檢察官組成。
: 林子儀表示,經總統提名的終審法官法官沒有任期,為終身職,但七十歲退休優遇。委員討
: 論後認為,終審法院法官的任命方式是專業、多元加上民主,不用「政治任命」名稱。
: 目前最高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法官的產生方式,符合辦案成續及書類送審通過的法官,須經
: 由法官、學者專家、律師或檢察官代表組成的人審會審核通過,才能升任終審法院。
很多人跳針美國或台灣的大法官,但是推文明明都已經說了
1. 大法官與法官性質完全不同,常處理高度政治的東西
2. 交錯任命(一任總統不能任命全部大法官)
3. 需國會通過
4. 台灣大法官有任期限制
然而已經有一堆推文提醒了還是繼續跳針,不知是要檢查腦袋還是檢查眼睛,請問有八卦
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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