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
時力提年金納「離婚俸」? 官員:恐引發很大爭議
3.完整新聞內文:
2017-04-23 13:05 聯合晚報 記者管婺媛/台北報導
時代力量黨團在公務員退休撫卹法修正草案納入離婚俸概念制度,銓敘部官員表示尊重立
委提案,有官員說,目前在德國、美國有這樣的制度,但我國國情與德、美未必相同,直
接將制度引進台灣,訂定在公務員退休制度中,恐怕會引發很大爭議,需要更多社會討論
。
律師呂秋遠指出,這種立法思維有點怪,假設兩造雙方已離異,其中一人又再婚,甚至不
止一次,配偶要如何申請。民法規定,兩造雙方有撫養義務,若已離異就沒有,一旦這樣
立法,不僅可能侵害人民財產自由,又欠缺客觀標準,法院要如何判定。當離異配偶一方
已經有新的家庭,舊的配偶卻有權利跟新的配偶分配財產,如此是否真的適當。這簡直是
不知如何談起的立法,是搬石頭砸自己的腳,真是個了不起、負責的立法。
律師郭怡青說,目前銀髮族離婚案例確實常見,很多沒有工作的配偶因年事已高,缺乏保
晚年生活保障,很多婦女團體也支持這樣的方向。既然是要將退休金納入,就不該只針對
特定職業別做規範,畢竟如果只針對特定職業別,可能會有違憲之虞。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10944/2420440#story_left
5.備註:
這樣的話 很多官員贍養費付不出來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