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年金改革中發現一個提振內需發展經濟的好機會
將退休金高於4萬天花板的部分通通改發消費券
消費券紙上必須註記原始領取消費券的退休軍公教人員的姓名
消費券必須配合軍公教退休證使用
其他人即使低價購入也不能使用
而且消費券只能使用於國內旅館住宿 國內餐廳消費 國內旅遊區觀光區門票等場合
這些都是無法囤積的服務
退休軍公教人員可帶配偶或直系親屬一起使用
但必須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冒用者重罰 抓去關
另規定 旅館 餐廳 觀光區收下的消費券金額 至少一成必須發給員工當獎金
這樣大家都可以分一杯羹 同時提振內需發展經濟
這比只對大財團有特別利多的建設興建好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