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vic2211 (我是vic)
2017-04-25 09:43:311.媒體來源:
自由
2.完整新聞標題:
推翻黨職併公職結論 徐永明:希望國民黨簽字才簽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楊淳卉/台北報導〕立法院長蘇嘉全昨邀集「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
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草案」朝野協商,但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推翻黨團總召徐永明於兩週
前所簽署的協商結論,並表示,或許是因為徐永明不是念法律的。
徐永明今早於立院時力黨團記者會時回應,當時的情況是因為國民黨沒出席協商,希望國
民黨沒出席,但是能簽字,所以他才會先簽,這樣的簽署應屬於無效,但很遺憾柯建銘,
居然拿這樣的東西當訴求。
徐永明也回嗆,「辦公室的垃圾桶有很多我簽過的東西,但簽過也沒有效,不會因為我簽
過就有用」,相關修法條文,時代力量都會再提出修正動議,通過條文要看院會情況後才
能確定。他也說,黨團5名委員都各有專長,從法律角度和政治談判角度大家有一定考量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046778
5.備註:
好啦,以後大家知道了,給徐大總召簽過的東西都不一定算數。
要這樣搞大家來搞,簽名了都不認,以後誰還敢跟時代談事情。
作者:
tml7415 (演員)
2017-04-25 09:44:00時代就小丑黨
作者:
f731227 (牛脾氣)
2017-04-25 09:44:00這個黨真有趣
作者:
Wi11iam (愛棒球的心不會變)
2017-04-25 09:44:00所以洪慈庸的專長是?
作者: ttgg (GG) 2017-04-25 09:45:00
時代沒搞頭 以後不投了
作者:
turst (四番)
2017-04-25 09:46:00以後都跟法官講,這些是我簽的,也沒被脅迫,但都無效啦
作者: t71296b7 (t7) 2017-04-25 09:46:00
難怪不是唸法律的,原來不管什麼有簽沒簽都沒差,他說了
作者:
lawrance (夢想與理想)
2017-04-25 09:46:00啥小。這樣也可以喔。
作者:
SuperUp (( ̄▽ ̄#)﹏﹏)
2017-04-25 09:47:00屎粒是為了正義 其它黨這麼做的話一定是黑箱喬好了
作者:
lawrance (夢想與理想)
2017-04-25 09:47:00現在是要你屎袋爽才能算數就對了。
作者:
abomgo (謝絕正妹搭訕!)
2017-04-25 09:49:00這樣是在簽什麼鬼?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7-04-25 09:51:00時代走在民主尖端 黨團總召簽字不等於全黨意見 還要問主席主席問了還要問剛結婚的同黨立委 很民主耶!
作者:
Whitening (whitening)
2017-04-25 09:52:00徐有點肩膀好嗎?
作者:
turst (四番)
2017-04-25 09:53:00老百姓都知道的常識,還要念法律才懂?要凹也找像樣的理由吧
作者: kathypig 2017-04-25 09:54:00
覺青支持的政黨,果然有異於常人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