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時
2.完整新聞標題:
藉網遊利誘少年性侵 色男遭重判10年
3.完整新聞內文:
桃園游姓男子3年前任職網咖時,以提供網路、線上遊戲寶物等利誘翹家少年,趁機對他
們性侵害和強制猥褻,5人慘遭蹂躪,案情曝光後發現他是累犯,新竹地院法官依對未滿
14歲之人強制猥褻、強制性交等罪重判10年。
法官審理時發現,游男利用在網咖工作之便,對少年利誘,當年曾在嘉義以同樣手法作案
,事後賠償近30萬,獲緩刑2年,不料逃過牢獄之災仍死性不改,北上新竹作案,今以加
重處份論刑。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423002172-260402
5.備註:
http://0rz.tw/pXnXK 法院判決書
http://imgur.com/a/taLKn 難怪暗黑屁精要遊行廢除刑法22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