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

作者: valender (非理性繁榮)   2017-04-25 13:00:11
※ 引述《wasiku ()》之銘言:
: 司法國是會議昨天決議,最高法院法官/最高行政法官 改為 14/7 人
: 原本 74/20 人
: 改由 司法院長提名→ 遴選委員會→ 總統提名
: 終身職
: 變更為這樣的制度用意???
: 會影響 行政 司法 分立嗎?
這個實在太扯了吧
這是在學中南美洲搞政爭吧?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這個後果有多嚴重讓我說一下
首先,先看個解釋
釋字499號
「惟憲法中具有本質之重要性而為規範秩序存立之基礎者,如聽任修改條文予以變更,則
憲法整體規範秩序將形同破毀,該修改之條文即失其應有之正當性」。憲法條文中,諸如
:第一條所樹立之民主共和國原則、第二條國民主權原則、第二章保障人民權利、「以及
有關權力分立與制衡之原則」,具有本質之重要性,亦為憲法整體基本原則之所在。
想像一下,今天如果突然總統說,阿什麼都民主太沒效率,修憲改成總統說得算好不好!
你可能覺得很扯,但之前在德國有個躁鬱症患者就覺得憲法有主權在民怎麼辦?簡單呀就
修憲就好,結果怎樣大家都知道
所以釋字499就在講的就是,有些原則甚至不是修憲可以動的了得,不然哪天出了個狂人
真的跟你搞修憲怎麼辦?
所以如果你覺得違反主權在民很扯
那權力分立就是跟主權在民同等level,沒有任何人可以動的神祖牌原則
然後這種level的原則,居然民進黨修個法就想架空
看一下目前表決版本是
「..........並採「政治任命」,由司法院長提出應任名額3倍人選,交由司法院組成的
遴選委員會選出2倍人選,最後陳請總統任命,「不須經立法院同意」。」
講下去之前,請先了解,最高院是個比大法官還屌還有影響力的司法機構
如果我今天獨裁者硬要選一個,我一定把手放在最高法院而非大法官會議中
因為要知道最高法院的職責你以為是審判個案而已嗎?
我們要知道,多數法條其實具有一定的抽象性,所以可以知道法律詮釋者的權力有多大
舉例而言:丟垃圾罰五百,請問什麼叫亂?什麼叫丟?什麼叫垃圾? 這都是最高法院可以解
讀的
最高法院其實手上就有這樣的權力
現在大法官工作多半解釋法律的合憲性,主要還是要依據憲法法理,不能說全然政治操作
但最高法院可以「透過作成大量判例和決議統治整個司法體系法律見解」,這些可是很有
可能依據政治需求,不像是解釋合憲與否要論述一堆,有時候就是這群人覺得這樣比較好
投票表決而已,而下級審又必須依照決議與判例做成判決,否則等著被最高院駁回又要加
班考績也要吃丙,也就是說,控制最高法院其實就是控制了從地方法院開始解讀法律的權
利。
舉鄉民最熟悉的例子,今天立法者你可以制定刑法,但對於解讀法律,比如貪污罪到底採
法定職權說或實質影響力,卻是最高法院權力
所以其實他本身有點分食立法權的味道在,因為只要立法者說不夠具體清楚他都可以解讀
好所以問題來了,今天本來立法者制定法律行政權權遵守,但是行政權執行時可能有曲解
法律的時候,中立的司法可以跳出來當仲裁,看看行政權有沒有過於腦補,曲解立法者原
意,這就是權力分立的精神
但是現在最高法院都說是「政治任命」了,那還有中立的可能嗎?
請問以後法院比較會探詢立法者原意還是探詢總統原意?
所以你說立法院最高民意機關? 不見得哦,我就算只得35%贏得總統,管你未來幾十個政
黨無數時間協商出的法律民意基礎有多高,我行政權可以「自行解讀法律在加以適用呀」
那你說之後有人會不服說行政機關曲解法律,沒關係呀反正
裁判,球證,旁證都是我的人,你怎麼跟我鬥
請問這樣權力互相監督制衡的機制在哪?
好那你說今天還是有立法院制衡的機制,因為遴選委員會會有立委,但是
1.當初63個司法院長找來的,你覺得他不會找總統的好朋友嗎?都已經是自己人了遴選半
天最好有用
2.遴選委員會立委只有一部分,甚下還有一堆學者專家等等這些人誰找的大家都知道。
3.遴選委員只是從63刷21個變42最後還是總統最終決定權,刷個21人是有屁用
講白點這過程跟總統自己點名21人其實已經差不了多少啦,跑那麼多流程做做樣子而已啦
,弄個遴選委員會呼嚨一下讓你覺得好像程序很嚴謹很民主一樣
最扯最扯的是,現在要把這群人設計成終生職
這什麼概念?
也就是這群人可能會在活30年以上,這30年基本上,如果這群人是D精挑細選的,D至少就
享有30年解讀法律的權利。
變成以後30年無論誰執政,法律都是D解讀的,立法院法案不管幾個政黨協商討論成的,
沒用,還是D解讀的
我真的完全黑人問號,根本就是違憲到不行
請問這樣搞權力分立到底是在分立三小?
如果妳終生職要跟美國比
1.當時剛打建國戰爭,百廢待舉,政治人物比較像是真正的政治人物而非政客,跟現在台
灣藍綠腦充斥有很大時空背景不同。
2.美國本來就要參議眾兩院同意,連過兩關具有一定的難度,台灣是連一關都不用,直接
給總統欽點
3.這套制度是因為任命的是華盛頓,當時朝野高度共識,選舉團是「無異議」推舉華盛頓
,加上當時兩大黨還未成型,華盛頓是「無黨籍」,所以雖然華盛頓握有提名9任大法官
的權力,但是共識性與獨立性都極高,所以並無太大爭議,現在你跟我說蔡英文是朝野高
度共識且不具黨派色彩可以提名超然獨立的最高法院法官?
4. 美國雖有兩黨鬥爭,但華盛頓之後單一政黨很難有機會一次任命多數最高法院法官,
相反的,今天蔡英文是可以任命所有最高法院法官。
5. 其實美國終生職有其背景,基於1,3背景的不同,放在現在對立這麼嚴重的台灣我本來
就認為不適合,不是什麼制度都要學美國。
至於其他國家,比如韓國是有任期,而且需要國會同意
我書讀得的不多,真的沒看到什麼國家最高法院法官又是終生職,民主正當性基礎又這麼
薄弱的
而且今天這套制玩在台灣,台灣總統又採相對多數,變成有可能以後35%得票選上的總統
,可以提名最高法院法官解讀各個政黨共同制定的法律,這本質就是矛盾
法律並非一成不變,對法律的解讀會隨著時空社會需要而變,這是最高法院政治任命的初
衷,但既然最高法院握有解讀立法者的權利,那請問,這不用經過立法院同意嗎? 三權分
立現在是只要得總統就可以一把抓的嗎?
「終生職更是毒瘤中的毒瘤,完完全全噁心與充滿矛盾」
既然你要政治任命,不就表示法律解釋要隨著時空社會需要而變嗎?
這不用隨著時間交由最新民意決定嗎?
放任一群老腦袋解讀補充法律,這樣政治任命的意義在哪?
你說責任政治,以後你都下台了這群人還在,你要怎麼負政治責任?
過去威權時期國民黨在最高院留下一定影響力所以大家很幹
但今天這種改法,不但只須總統點頭而且還是終生職
不是只是把一批獨裁者換成另一批獨裁者?
怎麼看都跟中南美一堆國家軍政府蹲完民粹政府蹲有87%像
這個案子通過且會基於最高法院缺乏正當性基礎而產生強烈不信任,未來勢必引發強烈地
對立與矛盾衝突,而且不論是終生職與不經立法院同意,都與希望法院解讀法律能隨時反
映民意背道而馳的,終生職更是毒瘤中的毒瘤,你要透過政治任命反院反映民意又不讓位
置過一段時間交給新民意決定,完全不合邏輯。
今天這件事情不分藍綠,因為制度這東西是影響長長久久的,希望大家幫忙高調
真得不忍心為了搞政爭看到台灣變成中南美洲的民主
作者: genewing (Go~~Go~~)   2017-04-25 13:01:00
妳9.2,滾
作者: wasiku   2017-04-25 13:01:00
作者: stu34111 (波蘿)   2017-04-25 13:02:00
不管啦我說你是9.2就是9.2 下去領500好嗎反正司法已死有事燒香
作者: wasiku   2017-04-25 13:04:00
司法已死,但現實生活是我們仍被司法所限制醒醒好嗎?
作者: stu34111 (波蘿)   2017-04-25 13:05:00
權力分立什麼的能吃嗎 反正對那些低能兒來說能打倒KMT他們就爽死惹
作者: vicmeng (.-.. --- ...- .)   2017-04-25 13:06:00
這很重要 跟9.2無關 晚點來看看國事會議的影片
作者: stu34111 (波蘿)   2017-04-25 13:06:00
我有不醒嗎?至少我自認為比9.2跟覺青還清醒啊
作者: goldduck (哥達鴨)   2017-04-25 13:06:00
我就說你會被打成9.2
作者: vicmeng (.-.. --- ...- .)   2017-04-25 13:07:00
換KMT上去 同樣可以換法官啊 以後誰有權就可以動
作者: goldduck (哥達鴨)   2017-04-25 13:07:00
已經任命終生職歐沒的換
作者: wasiku   2017-04-25 13:08:00
樓上,是終身職喔
作者: vicmeng (.-.. --- ...- .)   2017-04-25 13:08:00
那GG了
作者: goldduck (哥達鴨)   2017-04-25 13:08:00
傻傻的 法院是小英開的
作者: kaet (ambrosia)   2017-04-25 13:15:00
大推此文 到底是誰提出要改成這樣的啊???
作者: goldduck (哥達鴨)   2017-04-25 13:20:00
沒有用的 看顏色
作者: kaet (ambrosia)   2017-04-25 13:25:00
覺得這件事嚴重性不下於服貿 想不到推那麼少 ><台灣民主還在成長茁壯 又有中國因素的不利影響 其實很脆弱
作者: stu34111 (波蘿)   2017-04-25 13:33:00
這麼嚴重的事結果沒什麼人推...幫高調
作者: majx0404 (等生命中的一個人)   2017-04-25 13:33:00
前一陣子還有個沒什麼人注意到的新聞:「增加彈性用人政府機關擬進用契約人員」,草案擬使機關可不需考試合格直接任用最高至簡任10職等事務官。簡任10職等什麼概念?高考公務員幹到退休能升到簡10的不到10%,現在直接對外開放,不曉得又會被安插多少樁進來行政部門指揮現任公務員,達成對事務系統的直接控制
作者: wasiku   2017-04-25 13:41:00
作者: nojydia (cheerup)   2017-04-25 13:44:00
推 司改會到底在幹嘛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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