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協商翻案 黃國昌:因徐永明不是念法律的

作者: gyGirl   2017-04-25 13:31:07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協商翻案 黃國昌:因徐永明不是念法律的
3.完整新聞內文:
2017年04月25日09:20
立法院今天上演表決大戰,預料將三讀通過「公教人員退職退休給與併計黨務年資處理條
例草案」。不過昨天立法院長蘇嘉全昨召集協商時,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對上次朝野協商
有意見,認為樓地板設為2萬5千元沒有客觀依據,應改為可支配所得的中位數;另外對於
社團人員的定義,黃國昌認為,既然採實質認定,就應把「中國國民黨各級黨部」加入定
義內,否則恐會開一個後門,造成認定上的問題。
不過因上次朝野協商,時代力量總召徐永明已簽名,民進黨團書記長李俊俋說,樓地板2萬
5千元是徐永明自己說支持的,不懂為什麼現在又要改。黃國昌說,上次協商,國民黨也沒
簽字。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說,要提修正動議不是不可以,但遊戲規則要先建立,國民黨
沒簽是國民黨的事,但時代力量誰說了才算,內部問題要先講好。
黃國昌脫口說,時代力量對修法的價值與理想,與民進黨一致,只是徐永明不是念法律的
,有一些細緻的地方沒有處理好。蘇嘉全最後裁示,親民黨對修法沒意見,國民黨則是一
定有意見,請時代力量與民進黨的修正意見先整合,會比較好處理,今天會再討論一次。
徐永明今天早上在黨團記者會回應,當時的情況是因為國民黨沒出席協商,希望國民黨沒
出席,但是能簽字,所以他才會先簽,這樣的簽署應屬於無效,但很遺憾柯建銘,居然拿
這樣的東西當訴求。徐永明回嗆,「辦公室的垃圾桶有很多我簽過的東西,但簽過也沒有
效,不會因為我簽過就有用」。他說,相關修法條文,時代力量都會再提出修正動議,通
過條文要看院會情況後才能確定。
黃國昌則回應,去年時代力量就說明,黨職併公職的修正不只是轉型正義的一環,同時要
做為年金改革的第一炮,而時代力量的法案提出時間,也比民進黨還要早。黃國昌指出,
當時時代力量並沒有設定地板,因為從國家溢領的錢都必須繳交回來,目前不了解25000元
地板的立論基礎,應從所支配所的中位數做為基礎。(黃信維、何哲欣/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425/1104743/
5.備註:
照黃國昌的邏輯 以後殺人也可以說我不是唸法律的 所以不用負責囉~
徐永明唸政治的可以說自己不懂法律嗎?
黨團協商的目是的提升議會議事的效率 本來就是合法的 不爽可以不要去
很早以前沒黨團協商 立法院都直接打架砸椅子全武行
現在黨團協商變成時代力量抹黑工具
不同意 需要再考慮可以帶回家討論再決定 不懂法律可以當理由嗎?
作者: lunarblue ( )   2016-04-25 13:31:00
這件事時力都沒錯,都是別人的錯。結論
作者: Mayinggo (馬贏狗)   2017-04-25 13:32:00
柯建銘念牙醫的表示:
作者: lunarblue ( )   2017-04-25 13:33:00
藍綠之前也都有協商毀約不守信用,反正合乎規則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7-04-25 13:33:00
徐心裡應該很難受
作者: uller (OminFn)   2017-04-25 13:34:00
徐:......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7-04-25 13:34:00
以後時代力量黨團協商還要派不專業的徐永明嗎?
作者: f124 (....)   2017-04-25 13:34:00
扯殺人了 原來是很會跳針的朋友呢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4-25 13:34:00
徐哪會難受 有立委薪水領超爽的好嗎 他自己又選不上
作者: Tchachavsky (柴)   2017-04-25 13:34:00
翻譯:這個立法委員 不懂法律
作者: Handway (天元突破)   2017-04-25 13:34:00
簽過名都可以不承認XD
作者: kathypig   2017-04-25 13:34:00
別這樣酸時力粉,他們已經很努力催眠自己了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4-25 13:35:00
沒有昌皇賞飯吃 他只能混政論跟私校而已
作者: leo1990910 (魯刺客 Leo l'assassino)   2017-04-25 13:35:00
跟著標題把重點放在那段話.....
作者: geesegeese (毆)   2017-04-25 13:35:00
三讀了,廢物國民黨
作者: zero00072 (赤迷迭)   2017-04-25 13:35:00
老實說藍綠可能都曾有過,但時力高道德小清新怎麼看別人,別人就怎麼來看你。用你們的高標準要求就好了。
作者: aabbcdcd (欸欸逼逼嘻低嘻低)   2017-04-25 13:36:00
法匠的優越感
作者: jrshiun (jrshiun)   2017-04-25 13:37:00
時代的年金改革法案提出時間比DPP早喔 請投票給十袋
作者: hihi29 (無)   2017-04-25 13:37:00
這件事是 時力的錯 無誤
作者: dix (無情男)   2017-04-25 13:38:00
要推翻協商就明白說啊,想毀約又要保持清高,沒這麼好的事吧
作者: lunarblue ( )   2017-04-25 13:38:00
時力哪有錯,都合乎規定啊。沒錯都沒錯 一點錯也沒有
作者: kenro   2017-04-25 13:38:00
根本是胡扯,其實反悔就反悔,真的別硬凹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17-04-25 13:39:00
柯建銘 呵呵
作者: LucAngel (清澈深遠的藍空)   2017-04-25 13:39:00
這是一個不是念法律的人所簽的本票自始無效的概念?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4-25 13:39:00
就昌皇看不起阿明而已阿 他們自己搞定就好
作者: bee12 (請給我食物)   2017-04-25 13:39:00
屎袋力量某些方面比國民黨雞巴
作者: tpkgo (人是鐵,飯是鋼)   2017-04-25 13:39:00
KMT沒簽字就是無效協商 時代簽字當然沒用 這很難懂嗎???
作者: vow70 (許願)   2017-04-25 13:40:00
照規則本來就協商無效,哪來的翻案?記者有腦子嗎?
作者: gohpx (懶得想)   2017-04-25 13:40:00
簽名不算可以變成時力的大招了 跟dpp的時空背景不同一樣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7-04-25 13:41:00
撤回可以原諒,但理由要找好,不然會被對手有機可乘
作者: dix (無情男)   2017-04-25 13:41:00
樓上說的沒錯,別硬拗大家還會體諒,硬拗被看破手腳更慘
作者: kkabenson   2017-04-25 13:41:00
兩大技能 收割加奧步
作者: Mayinggo (馬贏狗)   2017-04-25 13:41:00
笑話 DPP2005年就開始要推年金改革了 時力會比較早
作者: vow70 (許願)   2017-04-25 13:41:00
不管時力有沒有簽名,其他黨團沒有在這份文件上簽名,那協
作者: LucAngel (清澈深遠的藍空)   2017-04-25 13:41:00
幫你翻成白話:本黨的立法委員是不懂法律的
作者: vow70 (許願)   2017-04-25 13:42:00
商就是無效,規則就是這樣。
作者: lemonshine (^_______^)   2017-04-25 13:42:00
立法委員不是念法律的...那沒助理嗎?沒開會討論?
作者: losel   2017-04-25 13:42:00
還記得阿明當初出來哭說D黨徵招的事,現在算撿到的了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4-25 13:43:00
所以現在阿明不管你怎麼羞辱他說他不識字也可以只要昌皇開心他就開心 懂?
作者: dix (無情男)   2017-04-25 13:43:00
KMT歸KMT, 你時力簽名了就代表你的態度,要反悔就明白說
作者: lunarblue ( )   2017-04-25 13:43:00
那上次昌神罵啥公投法協商,合乎規定耶~
作者: tpkgo (人是鐵,飯是鋼)   2017-04-25 13:43:00
備註太搞笑了 先給你戴帽子再說 DPP68席還要用抹黑手段!!!!
作者: Mayinggo (馬贏狗)   2017-04-25 13:44:00
立法委員不懂法 你叫時力粉情何以堪
作者: kkabenson   2017-04-25 13:44:00
反正他們過高峰期了 當初還喊要多少席
作者: henryliao (henry)   2017-04-25 13:44:00
小弟不好好當實在是...
作者: kkabenson   2017-04-25 13:45:00
現在被看破手腳 有無席次還要看dpp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4-25 13:45:00
洪姐也結婚了 賺了幾千萬薪水 台灣人欠洪家的都還清了
作者: superjim (中立觀察家)   2017-04-25 13:45:00
兩邊一樣都爛 只在做政治上的鬥爭 並不關心人民想要的
作者: d147258   2017-04-25 13:46:00
協商無效是一回事,有人不同意就表決處理,但時力已經簽字就表示認同協商內容,現在又說不同意協商內容,那簽字幹嘛?
作者: Zeropapa (新時代)   2017-04-25 13:47:00
徐跟ptter很像,都是尚書大人
作者: lunarblue ( )   2017-04-25 13:47:00
就跟你說協商無效,一概不認,合乎規定喔
作者: vow70 (許願)   2017-04-25 13:47:00
可以去問看看以前也毀過協商的藍綠兩黨的意見啊。
作者: Zeropapa (新時代)   2017-04-25 13:48:00
資進黨賞顆糖他可能就反了
作者: lunarblue ( )   2017-04-25 13:48:00
藍綠也都曾這樣啊,所以合乎規定合乎前例,時力沒錯
作者: tpkgo (人是鐵,飯是鋼)   2017-04-25 13:48:00
KMT沒簽字就是無效協商 時代簽字當然沒用 這很難懂嗎???
作者: Taizu   2017-04-25 13:48:00
收割力量核心人物就是一群穿西裝的無賴法西斯+岳不群
作者: alan4023 (格瓦)   2017-04-25 13:48:00
看你的備註真的呵呵 第一點根本是你的邏輯吧
作者: turst (四番)   2017-04-25 13:49:00
時粉,柯粉繼續造神吧!每天有笑話看也不錯
作者: pony666 (不要踩到我)   2017-04-25 13:49:00
你的邏輯很棒 可以出書推廣一下
作者: kkabenson   2017-04-25 13:49:00
昌神說穿了還不是靠人賞飯吃的
作者: tpkgo (人是鐵,飯是鋼)   2017-04-25 13:50:00
DPP你拿無效協商來訴求 靠杯無效協商是什麼意思不懂嗎????
作者: kkabenson   2017-04-25 13:50:00
結果底下粉絲老是瞧不起徐沒蔡英文昌神也就是個屁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7-04-25 13:51:00
你的備註跳滿大 呵呵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