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谷阿莫發聲明「還我清白」:不會放棄二

作者: bobblewater (氣泡水)   2017-04-25 13:40:50
※ 引述《lingpxs (Kelly Lin)》之銘言:
: ※ 引述《f953024 (=.=a)》之銘言:
: 所以你說的這些谷粉
: 本來就不會花錢看電影
: =>非片商客群
: 現在看了影評
: 更不會去下載
: =>降低非法流通量
: 這不是一舉兩得嗎?
: 再說 你也不會應為他說這片難看而改變你對這部電影的看法
: 你還是三刷呀
: 那到底片商傷到哪?
: 為了討一群不存在的客群的潛在營收嗎?
: 不可能呀
: 愛抓盜版的就是會抓
: 再者戲院還有劇情以外的聲光體驗跟震撼
: 這些體驗費用應包含在票價
: 要將這種損失也算在裡面不覺太過份嗎?
不可能在哪裡?
「看了瓜莫的影片後我就不想看這部片了。」
那看之前呢?看狗屎影片以前是不是有可能在猶豫要不要去看?就算這樣的人是全部谷粉的十分之一還是有潛在客層啊!你邏輯在哪= =
這十分之一的損失就是損失,評估出來該討就是該討,管你自己覺得這甚麼一舉幾得,我重點擺在管制別人盜版了嗎?重點是瓜莫盜別人版然後劇透害人家損失票房,侵害進口商權利啊。
然後訂正一下是「因為」不是「應為」,連中文都沒學好難怪幫瓜莫這種呵呵哈哈好好笑的護航。
作者: words2012   2017-04-25 13:43:00
覺得批評谷阿莫的不知道在想啥 剛才第一次看到谷阿莫的本尊 覺得谷阿莫長相斯文迷人 聲音有磁性谷阿莫是台灣之光
作者: bodyzhang (BODY)   2017-04-25 13:44:00
只要是劇透就侵害片商權益嗎…
作者: bearKQG (小雄)   2017-04-25 13:45:00
樓上真酸
作者: words2012   2017-04-25 13:45:00
她的看電影 是不是沒等電影下檔再介紹 不然怎被告!?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7-04-25 13:47:00
他是連合法來源都還沒出現就..
作者: words2012   2017-04-25 13:48:00
等電影下檔滿一年 至少應該不會被告因為片商說損失很大 可能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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