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阿莫8成機率告贏片商!法律界揭「合理使用」3個關鍵
網紅谷阿莫24日遭片商及串流平台提告未授權使用影片,消息一出引發正反兩方的議論。
熟悉智慧財產相關案件的刑警預測「谷阿莫有8成的機率勝訴」,而法律學者也發表法官
未來判決的3個關鍵要點,「這個案子具有指標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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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阿莫25日聲明自己是合理使用二次創作。(圖/翻攝自YouTube)
谷阿莫談到使用非法影片表示:「下載A片也是由提供免費A片的平台負責,只要影片能在
網路上能被免費下載,就能在合理的範圍內被拿來使用」對此,熟悉智慧財產相關案件的
刑警向《ET看電影》透露:「散布或是未經同意下載非法影片即觸犯法律,常有民眾使用
BT軟體下載影片,IP特別容易被警方追查出來。」
談到谷阿莫被告,刑警人士預測有8成機會勝訴:「引用範圍很難判定,他的確只用十分
之一的電影片段,沒有整段電影全部使用,過去一般碩博論文也常引用他人論文的部分字
句,都不算在抄襲或盜用著作權的範圍內。而影片中的爆雷評論也有一些文字影評人在做
,只是影片與文字的差別而已。如果判決谷阿莫敗訴,未來很多論文、評論都會受到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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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阿莫曾獲獎肯定。(圖/webasia提供)
而一位法律學者向《ET看電影》抱持不同觀點表示,法官針對谷阿莫的判決有3個關鍵要
點,特別是判斷「合理使用範圍」上面,「即使影片只有十分之一,但是因為他在「質」
的使用上,可能導致原著作權人的著作產生市場實質影響(譬如,看完就不必去看電影了
,都知道劇情和結局)。」
法律學者舉出《著作權法》第65條述及的判斷基準,其中2點是所用之質量及其在整個著
作所占之比例、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之影響,「谷阿莫利用的來源是否屬
於已經公開發表的著作?在進行影評時『必要』利用著作的範圍,是否已經超越第65條的
幾個判斷基準?是兩個關鍵的因素!」
談到「質」的判斷要素,法律學者表示:「谷阿莫在片商尚未上映前,利用網路盜版資源
,或直接製作成影片介紹還爆雷,就會在『質』的使用超過必要的程度。假如一般人看過
他的短片,喪失進入電影院觀看電影的誘因,對潛在市場的影響就很大!我個人推測法院
會從嚴判斷,對市場潛在影響,而構成違法!」
除了上述兩點關鍵,法律學者認為「有沒有拿到YouTube的贊助金」也是關鍵要素之一,
「因為有從YouTube那邊獲得經濟上利益,就可能認定為營利性質。」他認為近年網路上
越來越多這樣的Youtuber,此案判決會成為一個「指標性」,判決結果會成為未來其他創
作者的依據,就要看法官如何處理這個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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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森
5.備註:丞相 起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