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lashWolves (我愛閃電狼)》之銘言:
: 本魯有一個強國朋友
: 一直認為絕對的言論自由是不可行的
: 必須要借助政府的力量去調控違反秩序的言論內容
: 我就拿最近山東有人罵習包子被關的新聞為例
: 跟他說明在台灣你要罵總統馬狗,空心菜,貪污扁都沒人會管你
: 他卻跟我說,罵人本來就有罪阿(妨害名譽)
: 你在路邊罵人隨便妓女,母豬都有被吉的風險
: 罵比較偉大的領導人為什麼就不能處罰呢?
: 我跟他講政治人物等公眾人物可受公評受較低的言論自由保障他也聽不進去
: 特此求解該怎麼跟支那朋友談言論自由呢?
對自由的定義不一樣,根據鍵盤小妹我在黑暗大陸存活的經驗來說!
大陸人對於言論自由的看法是分層的
1.對於一般人,他們覺得已經擁有足夠的言論自由,隨便說不會被抓走=自由
2.對大局(國家層面)他們覺得就是有些笨蛋壞人會別有用心亂講話!
政府一定要管制,別害到大家。
簡單的說他們對於政府的定義很有問題,在經歷文革跟計畫經濟之後!
政府一直身為全民的領頭羊,在中國政府政策是影響商業的主要因子之一
怎麼說呢? 所有的資源都在政府手上,資金,土地,法律,勞動力
政府的權力又集中在少數人手上(集中民主制度)
這些人說的就是事實,就是方向。
也事實證明他們這幾年幹的不錯,
所以他們習慣了政府就是方向,影響到政府的就是壞人!
(現在也不能這麼絕對,但是方向還是在的)
因此他們很難想像台灣我們每天晚上名嘴連番砲轟政府或官員。
他們覺得這是亂象,
所以這沒啥爭議的。只是對自由的方向不一樣
他們的自由在私人領域 = 沒有規則 (我罵你又雜低了)
在公共領域 = 屁民靜聲 (說了就可能犯錯,犯錯就得出事)
阿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