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總統任命最高院法官 基層批:控制司法

作者: valender (非理性繁榮)   2017-04-25 18:44:37
※ 引述《ERT312 (312)》之銘言:
: ※ 引述《valender (非理性繁榮)》之銘言:
: : 這個實在非常扯
: : 這是在中南美洲搞政爭才會看到的吧
: : 我支持政治任命,讓最高法院可反映時代民情,遏止恐龍法官
: : 但是請改成任期制不得連任並且要經立法院同意,這才是合理的做法
: 美國的最高法院法官就就是總統任命的
: (但要經過參議院同意)
: 而且還是終身職的
: 這是進場機制
: 退場機制是:
: 經眾議院彈劾參議院定罪可撤銷職務
: 美國人口3億兩千多萬
: 最高法院法官8人(還是9人)
: 今年二月多川普剛任命一個年輕的保守派
: http://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1962008
: 台灣人口兩千多萬
: 100年止有高達85為最高院的法官
: 擁有舉世最高比例的終審法院法官員額
: http://www.corrections-cca.org.tw/index.php?do=anecdotal_info&id=5548
你貼這幹嘛
沒人反對砍名額呀?
這邏輯就是你看台灣最高法院太多人所以要改革囉
誰敢反對?
但別人反對的是終生制+不用國會同意呀....
至於前面問題,都不用看別人文就直接回的哦
終生制要跟美國比
1.當時剛打建國戰爭,百廢待舉,政治人物比較像是真正的政治人物而非政客,跟現在台
灣藍綠腦充斥有很大時空背景不同。
2.美國本來就要參院同意,台灣是連一關都不用,直接給總統欽點
而且美國眾議院有彈劾權
3.這套制度是因為任命的是華盛頓,當時朝野高度共識,選舉團是「無異議」推舉華盛頓
,加上當時兩大黨還未成型,華盛頓是「無黨籍」,所以雖然華盛頓握有提名9任大法官
的權力,但是共識性與獨立性都極高,所以並無太大爭議,現在你跟我說蔡英文是朝野高
度共識且不具黨派色彩可以跟華盛頓一樣提名任期到死的最高法院法官?
4. 美國雖有兩黨鬥爭,但華盛頓之後單一政黨很難有機會一次任命多數最高法院法官,
相反的,今天蔡英文是可以任命所有最高法院法官。
5. 其實美國終生職有其背景,基於1,3背景的不同,放在現在對立這麼嚴重的台灣我本來
就認為不適合,不是什麼制度都要學美國。
美國算是有時代背景的特例,你覺得華盛頓選一群人做到死跟蔡英文選一群人做到死
可以類比嗎?
而且美國要參院同意台灣都不用
況且美國外其他國家終生職少見 算是在華盛頓這種高度共識性的人才有可能
至於其他國家,比如韓國,是有任期的,而且需要國會同意
然後可能很多人不知道最高法院的功能
最具影響力的司法機構不是大法官會議而是最高院
許多國家的最高法院是可以進行違憲審查,而台灣是分開
所以其實別國最高司法權力=台灣最高法院+大法官會議
但其中,最高法院的影響力>>>大法官會議
如果我今天是獨裁者硬要選一個,我一定把手放在最高法院而非大法官會議中
因為要知道最高法院的職責你以為是審判個案而已嗎?
我們要知道,多數法條其實具有一定的抽象性,所以可以知道法律詮釋者的權力有多大
舉例而言:丟垃圾罰五百,請問什麼叫亂?什麼叫丟?什麼叫垃圾? 這都是最高法院可以解
讀的
最高法院其實手上就有這樣的權力
現在大法官工作多半解釋法律的合憲性,主要還是要依據憲法法理,不能說全然政治操作
但最高法院可以「透過作成大量判例和決議統治整個司法體系法律見解」,這些可是很有
可能依據社會需求,不像是解釋合憲與否要論述一堆,有時候就是這群人覺得這樣比較好
投票表決而已,這樣的政治性因此也成了最高法院用政治任命的正當性。
而要知道下級審又必須依照決議與判例做成判決,否則等著被最高院駁回又要加班考績也
要吃丙,也就是說,控制最高法院其實就是控制了從地方法院開始解讀法律的權利。
舉鄉民最熟悉的例子,今天立法者你可以制定刑法,但對於解讀法律,比如貪污罪到底採
法定職權說或實質影響力,卻是最高法院權力
所以其實他本身有點分食立法權的味道在,因為只要立法者說不夠具體清楚他都可以解讀
好所以問題來了,今天本來立法者制定法律行政權權遵守,但是行政權執行時可能有曲解
法律的時候,中立的司法可以跳出來當仲裁,看看行政權有沒有過於腦補,曲解立法者原
意,這就是權力分立的精神
但是現在最高法院都說是「政治任命」了,那還有中立的可能嗎?
請問以後法院比較會探詢立法者原意還是探詢總統原意?
所以你說立法院最高民意機關? 不見得哦,再終生制+不經立法院同意下,我就算只得35%
贏得總統,管你未來幾十個政黨無數時間協商出的法律民意基礎有多高,我行政權可以「
自行解讀法律在加以適用呀」
那你說之後有人會不服說行政機關曲解法律,沒關係呀反正
裁判,球證,旁證都是我的人,你怎麼跟我鬥
請問這樣權力互相監督制衡的機制在哪?
結果35%民意居然可以透過司法干預立法院100%民意協商出來的法律
總之法律三大塊
制定 施行 解讀
互相監督制衡
但今天就是有人要打破這個平衡這還不夠嚴重嗎?
作者: kiesoIFRS (滿天都是陳予新)   2017-04-25 18:46:00
蔡大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蔡大大 台灣人民共和國
作者: Vladivostok (海参崴)   2017-04-25 18:47:00
不嚴重啊,你色盲嗎?
作者: genewing (Go~~Go~~)   2017-04-25 18:49:00
妳9.2噢
作者: wasiku   2017-04-25 18:49:00
作者: hpw841031 (我從沒聽過安麗)   2017-04-25 18:53:00
講的不錯給推
作者: darkbrigher (暗行者)   2017-04-25 18:53:00
那馬英九違法任命大法官時你在做啥?
作者: annie06045 (小安)   2017-04-25 18:56:00
推 簡單一句 以後最高法院是總統開的 總統府附設法院
作者: kiesoIFRS (滿天都是陳予新)   2017-04-25 18:57:00
馬英九違法任命大法官? 趕快抓去關阿我是噓7樓
作者: annie06045 (小安)   2017-04-25 18:58:00
阿扁馬囧都沒做這麼不要臉的事情 英皇做到了
作者: ERT312 (312)   2017-04-25 18:58:00
現在的制度有平衡?
作者: henryliao (henry)   2017-04-25 18:58:00
9.2反對的 台灣人必定支持
作者: ERT312 (312)   2017-04-25 19:00:00
現在的風聲只說總統提名 完全沒提到立法院要不要行使同意
作者: emilio0209 (小艾)   2017-04-25 19:00:00
你要被打成9.2囉
作者: shauhon (萬萬葉)   2017-04-25 19:01:00
果然是青出於藍更勝於藍,Dpp比爛的方面速度比let 更快達
作者: ERT312 (312)   2017-04-25 19:01:00
線消息?
作者: jazz5566 (五六爵士)   2017-04-25 19:01:00
是不是有人根本搞不清楚現在最高院要怎麼升上去阿= =?就算立法院有同意權又怎樣= =根本是兩回事喔最高院裁成這樣 上訴整個要大修 乾脆連大法官都拔掉好了司改國是會議找一堆外行人來 提一堆不可能的白癡決議根本是一場笑話
作者: lovetits (酸蛇)   2017-04-25 19:03:00
在野時檢察官都敢關說了 執政了收編法官正常啊
作者: ToToRoTW (番薯龍貓OwO)   2017-04-25 19:09:00
恩,原來是美國法專家,我竟然不知道要眾議院同意呢
作者: lovetits (酸蛇)   2017-04-25 19:23:00
不過有無國會同意本職沒差啦 你看現在司改會組成 多青你還冀望往後遴選委員會喔 任命大法官算啥 根本沒絕對多數 往後行政訴訟跟貪汙刑案都可直接伸手進入個案
作者: Zeroyeu (凌羽)   2017-04-25 19:43:00
dpp吃相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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