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試行基本收入制 能否助脫貧受矚目
加拿大安大略省24日選定三城鎮,將隨機挑選4,000位居民進行為期3年的「基本收入制」實驗,每人每年發放基本收入最高1萬7,000加幣(約新台幣38萬元),能否助脫貧受矚目。
由政府發放「基本收入」,到底是不是「終結貧窮」的萬靈丹?加拿大40年前曾有過第一次實驗,也有不少國家正在試水溫。
所謂「基本收入」(Basic Income)、「無條件基本收入」(Unconditional Basic Income)或「全民基本收入」(Universal Basic Income) ,就是不論地區居民收入、工作或有無財產,政府無條件發放一定額度金錢給居民過日子。
環顧全球,曾經實驗過、正在實驗或準備實驗「基本收入制」的國家,包括荷蘭(去年1月起約有300人參加)、芬蘭(今年隨機挑選2,000人參加)、美國阿拉斯加州和加州奧克蘭市、肯亞(每月30美元)和印度等。
瑞士曾於2012年發起立法倡議實施「基本收入」制,但去年6月公投結果,有近八成人反對實施,認為此舉將使人民只想「不勞而獲」,最後只得作罷。
加拿大40年前在曼尼托巴省(Manitoba)道芬市(Dauphin)實驗過5年的「民康計畫」(MINCOME),提供不同方向的答案。
「民康計畫」於1974年至1979年實施,當時正是前加拿大總理老杜魯道(Pieere Elliott Trudeau)執政時代,聯邦和省府攜手針對多芬市上萬居民展開基本收入實驗,但後來因為執政黨換人,實驗不了了之,結果也一度無人聞問。
直到30年後,一位大學研究員佛蓋特(Evelyn Forget)從檔案裡挖出資料,循線找到當年的參與者,進而提出相當正面的研究結論。
在「民康計畫」基本收入保障下,道芬鎮的醫療開銷、家庭暴力和精神疾病問題都普遍減少,青少年高中畢業率升高,首次進入職場時間延後。雖然領取基本收入的家庭投入勞動的時間有所減少,但全職工作人數並沒有降低。種種數據顯示,「基本收入」制度是可行的。
不過,在基本收入獲得保障下,卻也出現了大家意想不到的結果,保證基本收入影響的不是工作倫理,而是家庭狀態。這種影響,讓女權主義者尤其感到兩難。
加拿大環球電視(The Global)報導指出,多倫多大學旗下智庫莫瓦特中心(Mowat Centre)研究美加兩國過去的實驗結果顯示,「基本收入」獲得保障不見得會讓人減少工作,反而是讓工作變得不同。
根據民康實驗,接受保證基本收入的已婚婦女,每年工作時數最多減少28%,最少減3%;已婚男性每年的工時最多減少8%,最少減1%。另一項由皇后大學針對美國地區進行的研究,也發現類似傾向,家庭中的女性工作時數減少7%到30%不等。
這樣的結果證實歷年來的多項研究論點,如果經濟情況許可,許多父母,尤其是母親,寧可選擇留在家裡照顧幼兒,也不想把幼兒送去托兒所。
從兒童和婦女的角度來看,基本收入制度是有正面效益,但對於那些既希望終結貧窮,也想讓更多婦女走入工作領域的人士來說,反而成為新的糾結難題。
不論如何,安省政府24日宣布展開3年全新基本收入實驗,再一次提供新的研究契機,政府也將委託第三方進行詳細評估和研究。和40年前不同的是,現代人類勞動普遍由機器取代,這項實驗將有更多思維面向,值得觀察。
安省政府指出,被選定進行「基本收入實驗」的三個城鎮,漢密頓(Hamilton)、雷灣(Thunder Bay)將在晚春開始實施,林賽(Lindsay)將於今年秋天開始進行。
為期3年的實驗計畫,每年經費5,000萬加幣,總計有4,000位參與者。參與實驗的單身人士,每人每年最高可收到1萬6,989加幣的基本收入;每對夫婦最高可收到2萬4,029加幣。前提是,參與者所收到的基本收入實際金額,必須先減掉平日工作所得的一半。
舉例來說,某人平日打零工每年賺得1萬加幣,因為參與了基本收入實驗,政府將無條件發給他1萬1,989加幣,他每年的總收入將因此達到2萬1,989加幣。
個人稅後收入2萬2,000加幣,是安省的貧窮線。參與實驗者未來只要能夠1年賺到1萬加幣,加上政府發放的「基本收入」金額,就能超越貧窮線。就算有專家認為錢不能解決一切問題,但基本收入制,仍然讓大家看到了脫貧的一道曙光。
http://www.cna.com.tw/news/aopl/201704250057-1.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