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警酒駕傷人 3個月後竟升官

作者: tenshoufly (tenshou)   2017-04-26 09:28:52
看到推文的黨工跟白痴在帶風向就覺得有
夠可笑,中華民國警務人員的升遷考核都是
由警政署管理,跟這個員警在哪裡有啥關係
,今天警政署不讓他升遷他就只能吃屎,結
果沒檢討警政署的考核機制卻帶他在那裡任
職的風向,護航也不是這樣玩的,還是要說
警政署不算民進黨可以管的,警政署長當初
是林全選的喔。
作者: Beanoodle (屏東尼大目小栗旬)   2017-04-26 09:32:00
笑了 你真單純
作者: newtonapple (newton and apple)   2017-04-26 09:41:00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先去翻一下,亂帶風向
作者: laechan (揮淚斬馬雲)   2017-04-26 09:44:00
你有一點沒提,升遷案還是必須先首長送出才會到警政署那關這首長自己承認"應至少延後半年再做職務調整"
作者: jobchung (瓜子)   2017-04-26 09:47:00
有可能那天是跟督察喝 只好讓他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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