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 兄性侵未成年妹 記不清時間兄獲判無罪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425005216-260402
未成年少女小雯(化名)稱從17歲起,哥哥就趁兩人在家獨處時,對她性侵害,並恫嚇「
如果你不給我的話,我見妳一次打一次」,小雯曾向母親哭訴,但母親袒護哥哥,阻止小
雯報警。新北地院認為小雯對於性侵的時間、次數、過程說詞不一,判處小雯兄無罪。可
上訴。
小雯指出哥哥從2011年開始就趁她洗澡或睡覺時對她性侵,雖然有喊救命,但家中除了行
動不便無法言語的二伯父外,沒人在家,只能閉著眼睛忍耐。事後曾向母親、三姊及男友
哭訴,想要報警將哥哥繩之以法,但遭到母親阻撓。
新北地院認為小雯沒有在案發後就立即告知男友或報警處理,直到8天後才告知身旁友人
、割腕自殘,有違常理,且對於性侵次數說法不一致,加上證人供詞不足以確認性侵的真
實性,小雯兄獲判無罪。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