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如果谷阿莫勝訴了

作者: erspicu (.)   2017-04-26 21:53:41
智產跟版權的觀念一直有被討論和修改,最近幾年其實學者反來傾向鬆綁與開放,
但多數人被灌輸的是早期的觀念,道德觀念上根深蒂固認為只要在沒經過他人允許情況下,
任何形式使用他人的素材就是違法而且不道德的,但這種觀念其實是有問題的.錯誤的,
你不先破除這觀念,之後就沒有什麼好討論的.
實際上如果你去翻拍別人的作品,就算沒經過對方同意,
如果你能夠把翻拍的東西PS出新的意境或是理念,變成一個新的作品,
人家未必告得了你,甚至於你用別人家加素材創作出一個新的作品拿去販售,
也不一定有事情,但各國觀念跟法律不太相同,只是如果你沒更新到這觀念,
你就會覺得錯就是錯.狡辯就是狡辯.盜用就是盜用,
會這樣覺得那是因為你已經被你根深蒂固的道德觀念所綁住,沒辦法吸收新的東西,
雖然這種觀念已經不是啥新的東西.
谷阿莫說的其實就是這件事情,至於他有沒有合理使用,
被舊道德觀念束縛的人或是本身就討厭谷阿莫的人當然會認為最好死好,判重一點,
但事實上就是未必,且他使用素材後自己創作的比例高不高,這真的是模糊而且見仁見智,
影評可以講得那麼直白.白爛.北七到讓人想去看想去笑,
這種娛樂效果並不是單純剪輯影片就可以達成的,
而是實際上那些直白.白爛.北七博君一笑的成份和他的心得感想才是觀眾要看的重點,
你說這些都不是再創作嗎? 這麼說好了你說他沒創作,不過是將影片剪貼縮短,
試問90多分鐘甚至是120多分鐘的影片剪成那樣,沒他那些白爛的旁白,抽掉這部分,
有誰看得懂,會想去看? 實際上類似的爭議最後的攻防都是在於有沒有新的創意,
以及所創作的比例是否能夠成為所位新的作品.
智產跟版權真的不缺所謂正義之士的道德撻伐,反來是沒有人想到更深層的問題,
結果被過去或是自己以為的觀念綁死,
為什麼近年來很多聲音開始對所謂的COPYRIGHT檢討,因為很多法律是惡法,
保護到的是大商業團體,而不是創作,更不是大眾權利,
商業團體只會騙你說只有乖乖花錢才是合法,剩下的我都可以告你,
包括當時後CD-PRO2系列也是被告,
但他沒有說的是現在的法律其實還有給與創作者一個允許的空間去發揮,
實際上我反來不樂見谷被告成成為案例,
因為這很可能代表包括像是常被惡搞的希特勒.或是電影搞笑截圖.
狂新聞這種型態的東西都有可能被告成而且告成,廠商樂見這種事情,
像是SOPA.DMCA.ACTA都是財團對政府遊說的惡法,對於財團來說,
更樂見的是一般老百姓替他們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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