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馬英九被控在擔任台北市長期間,
發包廠商耗費700萬元興建貓空纜車,卻設計不良導致悶熱難耐,
以及貓纜從2007年7月4日啟用到同年月26日,22日當中故障逾113次,
還求助北投纜車商借零件替換,甚至未驗收就營運載客等,
遭政治人物黃適卓、莊瑞雄、劉耀仁及顏冠聖等人告發他涉背信、圖利罪,
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今依罪嫌不足,給予馬英九不起訴處分。
前立委黃適卓、現任立委莊瑞雄、現任北市議員劉耀仁及顏冠聖,
告發馬英九在擔任北市長期間,發包廠商耗費700萬元興建貓空纜車,
卻設計不良導致悶熱難耐,且頻遭電擊、故障連連,
以及貓纜從2007年7月4日啟用到同年月26日,22日當中故障逾113次,
還求助北投纜車商借零件替換,甚至未驗收就營運載客等。
北檢表示,告發人經傳喚均未遵期到庭,也沒具狀陳述意見或提出其他證據供調查審認。
北檢查出,貓纜工程在2007年3月30日完成履約,
同年5月29日至6月1日通過初驗複驗,28日通過履勘及取得北市府
都發局建管處的使用許可後,依北市府頒布的「北市空中纜車系統
營運管理辦法」第6條、「北市空中纜車系統營運履勘作業規定」第」6點,
由北市府交通局簽奉核定交由北捷公司經營。
此外,北檢也函詢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依照對方函覆,
足以認定類似的公共工程,為了讓工程品質符合契約要求,
需藉由通車調整營運可靠度及維修度等,達到契約要求才進行正式驗收,
這種做法也有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規定第99條作為依據。所以,
貓纜雖在正式驗收前便開始營運載客,這不違反工程實務,也沒違背法令。
本案不起訴後,北檢目前偵辦馬英九不法案件,只剩下六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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