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8800億
光是五年伍佰億就有一半被污走
以前在當設備業務的時候
某11x開頭的教授就要求交貨給二手設備
(精準度只有mm等級,全新品是um等級)
發票必須開新品,外觀要像新品
怪怪,這需求已經不是我這小業務能處理好的
請求主管與教授協商,最終主管配合教授需求達成協議!
內容如下:
該設備二手與全新差價約定甲乙方採用73拆帳
(當然教授7)
其他附約需配合原本開案要求,包含五年售後保固(可憐的工程師)
千萬昂貴二手設備交貨過後,教授學校附近就近買了20坪小套房
主管換台奧迪
我呢? 年輕不懂事,知情但不敢要分
主管只私下給予紅包做銷售獎勵金50k後,此事就草草了事。
所有台灣做不出頂級研究,
這一切都要歸功台灣人的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