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ivan00 (Kivan)》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TVBS
: 2.完整新聞標題: 「酒駕累犯來了」 立委提案掛螢光車牌辨別
: 3.完整新聞內文:
: 酒駕事故層出不窮,立委提議修法連坐罰!立院交委員會通過初審,只要駕駛酒測值在
: 0.15到0.25之間,乘客最高挨罰1萬2,另外還要對「累犯」祭出新招,5年內酒駕2次以上
: 者,必須改為懸掛「螢光色車牌」,提醒用路人注意,還有員警加強攔檢,修正案下一步
: 送朝野協商,再進院會討論。
這樣效果有限
螢光車牌又如何
有的人厚臉皮還是敢開上路
而酒駕又亂開車
可能你看到他螢光車牌時
是飛在天上的時候
所以我覺得應該
酒駕肇事的
建立終生累積制度
凡是一生中酒駕害命累積達兩次
以及遭臨檢檢測過量達三次(未肇事寬容點)
除了吊銷駕照外
終生不得再考照(任何類型交通工具都不能)
不知道這樣會不會比較有效
各位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