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ul287 (希悠)》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
: 2.完整新聞標題:
: 初審通過 酒駕要掛螢光車牌 李茂生:乾脆頭部植入警示燈
: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 立法院26日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酒駕累犯未來可能
會
: 領螢光車牌,而且同車乘客也會連帶受罰。台大法律系李茂生在臉書上公開質疑,不如
直
: 在酒駕者頭部安裝警示燈,讓警察可以更清楚辨識,此外,連帶處罰酒駕的乘客,那乾
脆
: 酒商也罰一罰好了。
: 李茂生發文表示,「人是人,車是車,車子是不會酒駕的」,開著有特殊車牌的駕駛不
一
: 就是酒駕前科者,代駕者為何就必須忍受螢光車牌帶來的污衊,如果對酒駕累犯者予以
「
: 示」,可以有效提高執法效率,那乾脆在酒駕者頭部植入警示燈,更可讓警察輕易辨識
。
: 貼文也提到,同樣的思維彰顯在與酒駕駕駛同車乘客的連帶處罰上,先不論那些願冒生
命
: 險而同車者的動機,「沒制止酒駕者開車就要處罰其不作為的話,乾脆更擴大到提供酒
類
: 業者身上好了」。對於「未滿18歲者、年滿70歲者、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者,以及汽車
運
: 業乘客,則不在處罰範圍內」,他則認為精神或心智缺陷者以及公共交通工具的乘客,
本
: 就無法加以處罰,但沒有理由免罰未滿18或超過70歲的同車人。
: 根據初審條文規定,新法將提高到3萬元至9萬元;且若5年內再犯,將以前一次被處罰
的?
: 額,再加9萬元處罰,後續持續累計,期間2次酒駕者,應換領特殊識別牌照;酒駕同車
乘
: 將被處以6千元至1萬2千元罰鍰,但乘客若是未滿18歲、年滿70歲或精神障礙、心智缺
陷?
: 任職汽車運輸業,則不用受罰。
: http://i.imgur.com/B0ohDXT.jpg
: ▲立院26日初審通過,酒駕者將採累計開罰的新規定。(資料照/記者徐文彬攝)
: http://i.imgur.com/21NJhtQ.jpg
: ▲鄭寶清提議酒駕累犯要換螢光車牌。(圖/鄭寶清辦公室提供)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goo.gl/RtEF6T
: 5.備註:
: FB原文 https://goo.gl/SRR683
: 頭部植入警示燈不錯阿
: 身分證特別加註酒駕累犯就更好了
無聊拿日本來嘴一下
日本酒駕處罰是這樣的
當酒駕被抓到
1、酒駕者有罪
2、同乘者有罪
3、非同乘者但知道你喝酒沒阻止你的有罪
(車子非本人的情況)
借車給你的人就算沒喝酒也跟酒駕者同罪
(店家部分)
知道你喝酒還讓你開車,一樣罰
所以日本警察抓到酒駕第一件事情就問,你今天跟誰一起喝酒?在哪裡喝的呀......
因為抓到一個業績就說不定暴了
多好賺...
日本真的是一個沒有人權比台灣還鬼的鬼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