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初審通過 酒駕要掛螢光車牌 李茂生:乾脆

作者: ilikebrandy (我不愛白蘭地)   2017-04-27 14:18:08
※ 引述《cul287 (希悠)》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
: 2.完整新聞標題:
: 初審通過 酒駕要掛螢光車牌 李茂生:乾脆頭部植入警示燈
: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 立法院26日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酒駕累犯未來可能

: 領螢光車牌,而且同車乘客也會連帶受罰。台大法律系李茂生在臉書上公開質疑,不如

: 在酒駕者頭部安裝警示燈,讓警察可以更清楚辨識,此外,連帶處罰酒駕的乘客,那乾

: 酒商也罰一罰好了。
: 李茂生發文表示,「人是人,車是車,車子是不會酒駕的」,開著有特殊車牌的駕駛不

: 就是酒駕前科者,代駕者為何就必須忍受螢光車牌帶來的污衊,如果對酒駕累犯者予以

: 示」,可以有效提高執法效率,那乾脆在酒駕者頭部植入警示燈,更可讓警察輕易辨識

: 貼文也提到,同樣的思維彰顯在與酒駕駕駛同車乘客的連帶處罰上,先不論那些願冒生

: 險而同車者的動機,「沒制止酒駕者開車就要處罰其不作為的話,乾脆更擴大到提供酒

: 業者身上好了」。對於「未滿18歲者、年滿70歲者、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者,以及汽車

: 業乘客,則不在處罰範圍內」,他則認為精神或心智缺陷者以及公共交通工具的乘客,

: 就無法加以處罰,但沒有理由免罰未滿18或超過70歲的同車人。
: 根據初審條文規定,新法將提高到3萬元至9萬元;且若5年內再犯,將以前一次被處罰
的?
: 額,再加9萬元處罰,後續持續累計,期間2次酒駕者,應換領特殊識別牌照;酒駕同車

: 將被處以6千元至1萬2千元罰鍰,但乘客若是未滿18歲、年滿70歲或精神障礙、心智缺
陷?
: 任職汽車運輸業,則不用受罰。
: http://i.imgur.com/B0ohDXT.jpg
: ▲立院26日初審通過,酒駕者將採累計開罰的新規定。(資料照/記者徐文彬攝)
: http://i.imgur.com/21NJhtQ.jpg
: ▲鄭寶清提議酒駕累犯要換螢光車牌。(圖/鄭寶清辦公室提供)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goo.gl/RtEF6T
: 5.備註:
: FB原文 https://goo.gl/SRR683
: 頭部植入警示燈不錯阿
: 身分證特別加註酒駕累犯就更好了
無聊拿日本來嘴一下
日本酒駕處罰是這樣的
當酒駕被抓到
1、酒駕者有罪
2、同乘者有罪
3、非同乘者但知道你喝酒沒阻止你的有罪
(車子非本人的情況)
借車給你的人就算沒喝酒也跟酒駕者同罪
(店家部分)
知道你喝酒還讓你開車,一樣罰
所以日本警察抓到酒駕第一件事情就問,你今天跟誰一起喝酒?在哪裡喝的呀......
因為抓到一個業績就說不定暴了
多好賺...
日本真的是一個沒有人權比台灣還鬼的鬼島
作者: emperor (歐派‧蘿莉‧狸貓‧翼)   2017-04-27 14:19:00
所以台灣才整天撞死人
作者: victor21835 (victor)   2017-04-27 14:19:00
到店家 跟借車 有點誇張但罰共乘者 是有道理的但不得不否認 這招比較有效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4-27 14:21:00
李茂生的祖國耶 人家一橋法律博士你敢嘴日本
作者: f124 (....)   2017-04-27 14:22:00
那車子要不要沒入?
作者: lalasnow (呆)   2017-04-27 14:22:00
這也跟車子沒關係阿
作者: jrshiun (jrshiun)   2017-04-27 14:22:00
去跟被害者家屬講要怎麼罰.. 禁酒+死刑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4-27 14:23:00
說真的標示車子不是處罰只是政策上提供警察可辨識程度跟民眾避險的方法而已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7-04-27 14:25:00
Godlike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7-04-27 14:27:00
日本警察偵訊還沒有強制錄音錄影呢
作者: ANCEE (安西)   2017-04-27 14:29:00
日本的確是啊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4-27 14:31:00
但是法律人不管 法律人最怕犯罪者被民眾認出來然後只會怪民眾不給他們機會融入社會 都是社會的錯
作者: milk250 (牛奶好喝)   2017-04-27 14:36:00
不管啦違反人權落後國家
作者: hyghmax1202 (Winne_Yang)   2017-04-27 14:36:00
他是廢死聯盟的 觀念上累犯依然有教化可能 廠廠
作者: milk250 (牛奶好喝)   2017-04-27 14:39:00
他提出的建議是植入晶片 我非常贊成啊哈哈哈
作者: jasonkey123 (jasonkey123)   2017-04-27 14:47:00
根本白癡,酒駕車輛直接銷毀不就解決了嗎...dpp就是只會避重就輕,討好覺醒青年...
作者: westred (西紅)   2017-04-27 14:49:00
噓樓上,白吃的不知道是誰ㄏ,先去看憲法保障人民什麼吧,不要把政府權力無限上綱
作者: jasonkey123 (jasonkey123)   2017-04-27 14:51:00
酒駕撞死人,還需要憲法保障什麼????青年都可以佔領立院,為何酒駕肇事車輛不能銷毀???
作者: f124 (....)   2017-04-27 14:54:00
保障三洨阿 狗肉都可以禁止人吃了 政府砸個喝酒的車剛好而已
作者: jasonkey123 (jasonkey123)   2017-04-27 14:55:00
喝酒的人開掛螢光牌的車,就不會撞死人嗎....這種提案根本不負責任,也完全不能懲罰酒駕者
作者: geesegeese (毆)   2017-04-27 15:05:00
警察移送前打給雇主與老婆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4-27 15:15:00
就不是處罰阿 提醒用路人跟警察而已 法律腦怎麼很難變通就是法律人跟立法委員不肯重罰阿 那我們閃遠點保命或者警察看到沒事關懷一下 很過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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