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那麼濫情
不幫買口香糖、不投錢救濟弱勢游民就被酸到爆
老人又愛消費券又愛敬老金
幹嘛不搞個基本所得制度
每個人每月都拿得到可以糊口的錢
讓路邊的遊民不再乞討
年輕人小朋友幼兒都有錢可不用和爸媽拿錢
又有奶粉尿布錢
以本魯台北金城武為例
每天吃飯加坐車一日花200
一個月就花6000
如果又結合電子支付限定使用卡片
限定每日花費額度沒花完再累加到次月
可以推廣電子交易不用實體票券又減少逃漏稅
遊民也不會拿消費券去開查某
卡片成本就從發卡日扣一百就好
如此可以一次解決各年齡層的問題
不用在那邊捐錢搞一堆政策
年輕人創業無煩惱又活絡經濟增加稅收
薪資起不來就由政府加薪6k啊
為什麼這麼好的制度都沒人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