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出版社證實林奕含父母聲明!驚爆「補習班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7-04-28 17:29:12
假設林的父母所言為真 林被補習班老師性侵
那麼在法律上 性侵是『非告訴乃論』罪 (俗稱為公訴罪,但法律人不會這樣陳述)
再加上追訴期長達20年
且考量到林的父母說性侵時間點是在8~9年前 林女補習的時候
8~9年前早已經修法改為非告訴乃論 所以沒有不溯既往原則的適用 也沒有新舊法爭議
所以 就法論法 檢調單位應主動介入偵辦此事 依法處理
再者,從情感上來看,一個能夠考到學測75級分的女生,能考上醫學系的女生
資質是相當優秀的 竟然因為被性侵而得到憂鬱症
這不只是個人的損失 也是國家的損失
假如真的像林女的父母親說的這樣,那真的不能夠輕易放過性侵加害者
否則以後誰還能安心學習?安心去補習班?
作者: aaaaa66666 (五A五六)   2017-04-28 17:30:00
馬的那檢調都要忙死了 低卡一堆文章都要偵辦QQ
作者: Jameshunter (幻劍)   2017-04-28 17:31:00
這件事看現在證據量 檢察官光要用他字案就很難了吧
作者: camrydriver (movies)   2017-04-28 17:32:00
利用教育權勢侵害嗎? 台灣少有人在辦且成功?
作者: opgg   2017-04-28 17:33:00
檢調加油
作者: ilw4e (可以吃嗎?)   2017-04-28 17:33:00
就不是性侵講半天變性侵
作者: Jameshunter (幻劍)   2017-04-28 17:33:00
蠻好奇補習班老師有啥權勢能威迫人啊 又不是學校老師
作者: isntsweet (Feb)   2017-04-28 17:34:00
要辦的話,被害人要先被審問喔 問完還不一定告的成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17-04-28 17:35:00
據說飽讀詩書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04-28 17:35:00
公訴 就算被害人死了還是要辦啊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4-28 17:36:00
笑起來皺紋像漣漪 (趕緊去拉皮)
作者: Szss (Not yet)   2017-04-28 17:40:00
這也很怪啊 要是有性侵 他的心理醫生怎麼只是看病?!
作者: logitech2004 (ddd)   2017-04-28 17:42:00
之前不說現在死了才說
作者: Szss (Not yet)   2017-04-28 17:46:00
我比較好奇的是 心理醫生知道性侵後的SOP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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