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PTT不是以理性思考自豪嗎?
為什麼林奕含自殺,要怪補習班老師呢?
首先,林奕含當時已經高二,滿16歲,
擁有性自主的權利了,而權利也伴隨著責任,
妳想跟誰打砲,就能跟誰打砲,
但相對的,有什麼後果也應該自己承擔,
而不是說什麼涉世未深、情竇初開,
把自己變成純粹的受害者,甚至用上「誘姦」這個字眼,
結果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全部轉嫁成補習班老師的過錯。
再來,林奕含是個美女,身邊絕對不缺追求者,
補習班也肯定一堆男生想認識她,
但她看不上同齡單純無趣的男生,
選了一個事業有成、德高望重,而且已婚的有趣老男人,
就理性來說,妳自己要玩火,怎麼還能怪火把妳燙傷了?
就道德來說,妳跟個已婚的男人搞外遇,
一個私德不修,一個傷風敗俗,半斤八兩都很糟糕,
怎麼可以都算補習班老師的錯?
另外,如果今天我發文被噓到XX,
然後玻璃心崩潰,氣到心臟病死掉,
請問在座噓我文的各位,可以算是殺人兇手嗎?
同理,被欺騙感情的女生這麼多,
甚至還有一堆被強姦的,
但卻只有極少數的人,才會得到嚴重的精神病,
花了很長的時間都走不出來,甚至最後選擇自殺,
請問這條命可以算在負心漢頭上嗎?
你可以怪基因、怪環境、怪家庭教育,
但怎麼樣都不能全怪這補習班老師,
畢竟以林奕含的狀況,她就算沒遇到這補習班老師,
遲早也是會因為什麼事情不開心,就憂鬱症發作然後去自殺的。
當然我知道,講這些話很殘酷,
會被罵沒同理心,換作是你家人會怎樣?
確實,如果今天是我女兒發生這種事情,
我一定會和那個欺騙她感情的人拼命。
但正因為她不是我家人,我沒有感情的偏差,
反而可以更理性的看待這件事情,
或許由於林奕含很漂亮、文筆很好,
所以讓她能夠成為純粹的受害者,使大家都氣得義憤填膺,
可是就理性來說,真正最大的受害者,其實是那個補習班老師。
他今天做的,不過就是在外面偷吃,騙女生打個砲而已,
而這個女生沒有智能障礙,也已經到了擁有性自主權的年紀,
所以這位補習班老師,真正需要負責跟彌補的對象,頂多就是他的老婆而已,
至於林奕含這幾年怎麼樣,最後為了什麼原因自殺,
其實根本通通不關這補習班老師的事情。
希望大家可以理性一點,不要濫用輿論的暴力,
最後製造出真正的受害者而不自知,
也就是這位可恨但也可憐的補習班老師。